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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加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已建立的企业年金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摘牌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回避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一宗土地使用权,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摘牌,成交价6,480.60万元,并于2021年8月19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公司持有49%股权。公司对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经公司审慎判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结果形成关联交易。

  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未在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本议案审议无关联董事,公司董事无需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结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2021-07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结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一宗土地使用权,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摘牌,成交价6,480.60万元,并于2021年8月19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公司持有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对其具有重要影响,经公司审慎判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结果形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方进行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形。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天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伟化工”)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一宗土地使用权让,转让底价为6,480.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1-055号公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21年7月7日至8月3日,新疆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就本次交易公开挂牌,挂牌截止时只收到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家摘牌单位递交的摘牌文件。经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意向受让方,最终摘牌,成交金额为6,480.60万元。

  二、交易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生物降解聚酯类材料及相关副产品;生物降解塑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以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并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公司持有49%股权。公司对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经公司审慎判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结果形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方进行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天伟化工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该项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等情形,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交易标的地上无房屋建筑物,红线外开发程度 “七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暖气、通讯、通燃气和红线内场地平整)。

  3、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1)地理位置和产权情况

  天伟化工拟挂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坐落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东面无道路,西临东二路,北临北十四路、南临北十二路。该宗土地证号师国用(2016出)字1450010号,地号659001012028GB00060,使用期限为2011年11月18日至2061年11月17日,证载面积559,999.62m2。经八师石河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将该宗土地分割为274,815.81平米宗地一(西侧)、285,183.81平米宗地二(东侧)。宗地一(西侧)274,815.81平米经评估后公开挂牌转让其土地使用权。

  (2)使用权类型:出让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终止日期:2061年11月17日

  四、定价依据

  依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伟化工公开挂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上述土地使用权在2021年4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5,955.84万元,评估价值为6,172.00万元。结合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实际税费情况,本次公开挂牌交易转让底价为6,480.60万元。

  2021年7月7日至8月3日,新疆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就本次交易公开挂牌,挂牌截止时只收到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家摘牌单位递交的摘牌文件。经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意向受让方,最终摘牌,成交金额为6,480.60万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21年8月19日,甲方天伟化工与乙方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

  甲方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区一宗(274,815.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2、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64,806,000,00元转让给乙方。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及产权过户期限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双方办理资产移交管理手续。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产证、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产权、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双方办理资产管理移交手续后发生的一切资产灭失、损毁的风险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经双方商定,自转让价款进入产权交易所之后十日内,双方将准备好办理产权过户的全部资料;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

  (4)如甲方不按期交付产权的,应当按照成交价款 2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本合同项下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六、转让资产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天伟化工部分土地使用权是为了优化产业结构,盘活存量资产,转让所得的现金将补充天伟化工营运资金。交易成功预计可产生约186.70万元的收益,具体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七、审议程序

  1、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摘牌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独立审查,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共同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一宗土地使用权,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摘牌,成交价6,480.60万元。公司持有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对其具有重要影响,经审慎判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结果形成关联交易。

  (2)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天伟化工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是为了优化产业结构,盘活存量资产,转让所得的现金将补充天伟化工营运资金,已经过公司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依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伟化工公开挂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该土地使用权在2021年4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5,955.84万元,评估价值为6,172.00万元。结合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实际税费情况,确定公开挂牌交易转让底价为6,480.60万元。经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摘牌,成交金额为6,480.60万元。

  (3)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摘牌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事项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2、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摘牌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未在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本议案审议无关联董事,公司董事无需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产权交易合同

  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9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1年修订)》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注:以上销量数据为除自身耗用外的销售量,销售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平均售价为不含运费、不含税价格。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

  四、其他说明

  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并表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公司对上年比较期间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公司代码:600075                            公司简称:新疆天业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约定,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天业定 01” 可转债转股期限自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天业定 02”可转债转股期限为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

  截止2021年8月19日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天业定 01” 累积已转股金额为30,000.00万元,已全部转股完毕;“天业定 02” 累积已转股金额为105,772.20万元,尚未转股金额15,900.00万元,占“天业定 02”发行总量的比例为13.0679%。

  三、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1 资产受限情况

  经2020年11月4日召开的七届十九次董事会、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合”)向各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5年期合计480,000万元的贷款额度,用于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建设运营需要。

  为支持并顺利落实该项目融资,应金融机构的担保要求,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下,向天业汇合48亿元银团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以公司依法可以出质的天能化工有限公司5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对应出质股权数额100,000万元,天能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石河子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股权出质手续。截至报告期末银团已向天业汇合放款36亿元,公司实际承担36亿元连带责任保证。天业汇合一期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于2021年5月达产达标,转入正式生产。截止2021年6月30日,天业汇合总资产85.24亿元,净资产34.11亿元,2021年5-6月实现营业收入4.46亿元,实现净利润1.10亿元。

  3.2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天业”)。东华天业生产销售生物降解聚酯类材料及相关副产品;生物降解塑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9,800万元,占注册资本49%;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10,200万元,占注册资本51%。东化天业一期建设10万吨/年聚已二酸/对苯二甲酸丁二酯(PBAT)项目,项目总投资为64,960.52万元,建设投资为52,091.56万元(含建设期利息)。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发挥在工程装置放大及承包建设方面的经验以及技术力量优势,通过东华天业承接PBAT项目建设及运营,目前该项目正在筹建中。

  东华天业项目建成后将充分发挥公司及控股股东电石、BDO、乙二醇等方面生产经验、业绩及管理能力优势,发挥和集聚股东双方各自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双方良性发展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谋求共同发展。详见2021年3月19日披露的临 2021-022《公司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PBAT项目公司的公告》。

  3.3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出资6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祥”)。天业汇祥将承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及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建设,建设项目总投资234,868.38万元,建设期约为两年,采用国内领先的工艺技术,实现公司产业链延伸,项目综合能耗较低,成本优势比较明显,具有较好的效益,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分别为14.97%、15.06%,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带动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目前建设项目已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及环评批复手续,正在进行能评等政府有关审批程序。详见2021年5月27日披露的临 2021-049《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1年7月16日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新疆天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3.4参股公司天业汇合投资情况

  鉴于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在乙二醇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市场销售、产品研发等方面具有人才与技术领先优势,2017年6月23日,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天业汇合,承接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低碳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详见2017年6月24日披露的临2017-012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8年3月28日,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参股子公司天业汇合增资扩股的议案,天业汇合的注册资本33亿元,其中:天业集团出资1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3.03%;公司出资7.5亿元;占注资本的22.73%,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占注册资本15.15%;新疆兵投联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3亿元,占注册资本9.09%,详见2018年3月29日、2018年7月31日披露的临2018-011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037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子公司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进展公告》。

  该项目依托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采用国内领先的废锅式-水冷壁水煤浆气化、合成气净化、CO/H2分离和提纯技术,国际领先的草酸二甲酯合成和加氢技术生产聚酯级乙二醇,打造具有成本优势的低碳醇、低碳烯烃产品,最终实现聚酯、高端聚合物新材料上下游一体化发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国内最具工程和生产经验项目团队注重自主创新技术的工程转化,装置的大型化和工艺过程的优化、催化剂的自主开发、尾气的高效回收利用,主要物料消耗、成本竞争力、乙二醇产品品质、安全和环保水平居国内领先水平。该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总投资79.97亿元,选址新疆石河子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年产60万吨合成气制乙二醇,以及馏份油、重组分、草酸二甲酯、硫酸、硫磺、甲醇等产品。

  该项目于2021年5月达产达标,转入正式生产。截止2021年6月30日,天业汇合总资产85.24亿元,净资产34.11亿元,2021年5-6月实现营业收入4.46亿元,实现净利润1.10亿元。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7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向公司监事会成员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新程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监事会独立意见。(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中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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