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方科技”)拟以人民币400万元购买深圳市优联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联物联”)所持有的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智网睿行”或“智网睿行”)10%的股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联通智网睿行10%股权。
●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投资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投资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联通智网睿行,可能存在市场对接不顺畅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同时联通智网睿行在业务发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技术和业务等方面的风险。如出现联通智网睿行业务发展未达到预期水平的情况,将导致公司面临本次交易出现亏损的风险。公司对联通智网睿行的投资仍需要履行股权交割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为拓展国内车联网后装终端市场,公司拟与优联物联签股权转让协议书,出资400万元购买优联物联持有的联通智网睿行10%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王兵持有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有方智行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优联物联的实际控制人舒南为王兵的配偶,公司审慎考虑将优联物联认定为关联方。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优联物联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王兵持有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有方智行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优联物联的实际控制人舒南为王兵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审慎考虑将优联物联认定为关联方。
(二) 关联方情况说明
1、名称:深圳市优联物联网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向南社区海德二道470号海德大厦A1004J
3、经营期限:2017-09-08至无固定期限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Q90EXP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企业
6、经营范围:从事物联网技术、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自动化技术、智能科技技术、计算机软件和硬件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大数据系统设备、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及周边设备、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服务;从事广告业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科技信息咨询。(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8、注册资本:7,700万元;实收资本:2,330万元。
9、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51.86万元,负债363.87万元,净资产187.99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257.51万元,净利润-223.5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5层501-7
3、经营期限:2018-09-26 至无固定期限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ETKJ6R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企业
6、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智慧交通系统的产品、设备、运营服务系统的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信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劳务分包;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汽车、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自行车(不含电动自行车)、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自行车零配件;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投资前):
9、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164.99万元,负债198.73万元,净资产966.25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656.73万元,净利润-141.94万元。
本次交易前,联通智网睿行的股东优联物联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智网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司受让优联物联持有的联通智网睿行10%的股权,联通智网科技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标的为联通智网睿行10%的股权,其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化估值,综合考虑了联通智网睿行资产评估报告、优联物联此前获取联通智网睿行的股份时所支付的对价、联通智网睿行的战略规划、半年度财务状况等因素。其中,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010663号),以收益法评估得到的评估结果为4,000万元;优联物联此前为获得联通智网睿行20%股权出资400万元并交付2个平台软件。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拟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与优联物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协议主体:
出让方:深圳市优联物联网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及股权转让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智网睿行1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价格及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以该等价格及条件受让该等股权。
3、转让的价款的支付
双方同意,出让方将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肆佰万元(RMB4,000,000)。
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80%(RMB 3,200,000)支付至出让方的指定银行账户;剩余20%的股权转让价款(RMB 800,000)于办理完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后7日内支付完毕。
4、出让方的保证承诺
出让方就与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的事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承诺:
1)具有全部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出让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拥有完整的权利,保证拟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没有设定质押或者其他权利或出售限制,并免遭其他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出让方于本协议签署之前,未与任何第三方达成任何关于转让本协议项下股权或对该股权进行处置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出让方于本协议签署后,将不会与任何第三方达成任何关于转让本协议项下股权或进行其他处置的口头或书面文件。
4)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行为已取得智网睿行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或智网睿行股东会已作出批准本协议项下交易的决议。
5)出让方承诺智网睿行不存在未在财务报表记载的债务,智网睿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负债(包括而不限于既有债务、或有债务、担保义务、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义务、约定或法定的权利限制等,下同)已在本协议附件一完整、准确地披露。
6)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完成之日,合法诚信地行使其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7)出让方所认缴的智网睿行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8)智网睿行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未发生任何业务经营、财务状况或资产等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且不存在任何会对本协议项下交易或交易的合法性,或对智网睿行的经营处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措施、诉讼或其他争议程序。
9)尽最大的努力协助受让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其办理与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的批准、登记等手续。
5、股权的交割及过户
1)本协议项下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智网睿行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核准变更/备案通知书为标志)办理完成之日即为标的股权的交割日。受让方自股权交割日起拥有对标的股权的所有权,享受股东权利,并拥有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一切权益。
2)本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出让方、联通智网科技有限公司应就智网睿行章程内容达成一致并三方签字盖章。
3)章程经三方签字盖章后7个工作日内,出让方应督促并协助智网睿行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智网睿行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相关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在工商登记机关要求的文件上盖章,并按照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补充有关资料(如需)等。
6、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受让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出让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1‰的违约金。如因受让方违约给出让方造成损失,受让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受让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出让方或智网睿行的原因,致使受让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受让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出让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退回受让方支付的款项。如果出让方超过约定时间10个工作日仍没有退款,每逾期一天,须按照受让方已经支付转让款的1‰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如因出让方违约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出让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出让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现任何未在智网睿行财务报表或本协议附件一记载的债务及或有负债(对外的担保及承诺),受让方有权向出让方追偿,出让方有义务赔偿由此给受让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7、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自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受让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需要)审议同意本协议项下交易。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联通智网睿行公司是联通集团对联通车辆信息化产品孵化基地的混合制改制成立的,背靠联通集团和母公司联通智网科技强大的运营商资源和汽车领域的合作伙伴资源,充分利用联通品牌和联通销售渠道资源,充分利用母公司联通智网科技公司的多个汽车制造企业的股东关系,为将来公司产品的推广提供了有效的资源保障。联通智网睿行的云平台用户数和独立部署的客户车辆数在国内处于领先,正快速发展。公司对外投资联通智网睿行,能利用其及其母公司渠道营销能力,拓展公司在国内车联网终端市场,对公司战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交易金额较小,以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市场对接不顺畅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投资后,联通智网睿行在业务发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技术和业务等方面的风险。如出现联通智网睿行业务发展未达到预期水平的情况,将导致公司面临本次交易出现亏损的风险。
2、公司对联通智网睿行的投资仍需要履行股权交割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联通智网睿行10%的股权,其仍由原管理团队负责运营,公司对其经营管理不具有控制权。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王慷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系公司为了拓展国内车联网终端业务而进行,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与公司拓展国内车联网终端后装市场的战略规划相符。本次交易公司审慎认定为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董事会交易审议及决策程序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0万元受让深圳市优联物联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股权。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有方科技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有方科技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次预计2021年与深圳市有方百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方百为”)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2,9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预计2021年度与深圳市有方百为科技有限公司(“有方百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2,900万元,系基于双方业务开展和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方式及定价依据将按市场定价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有方百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预计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业务发展和经营的需要,且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有方百为系公司于2021年7月参股合资设立的公司,暂未产生相关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有方百为36%的股权,同时公司董事魏琼在有方百为担任董事长。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有方百为系2021年7月公司参股设立的公司,其依法持续经营,过往未与公司发生交易。公司将就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其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此外,公司能基于股东身份获悉有方百为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而能对履约能力进行判断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有方百为销售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有方百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有方百为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双方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方百为系公司参股投资的公司,主要做新型智慧城市的运营,公司向其销售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包括智能电子学生卡等),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开展和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有方百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有方百为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化原则确定,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
公司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有方科技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慷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长沙数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长沙数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公司运营核心运营团队共同出资设立湖南数智有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重点聚焦智慧城市物联网领域,连接产业物联网,构建物联云服务,成为智慧城市物联网领域综合服务运营商。其中,长沙数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出资人民币3120万元,股份占比39%,首期出资额624万元;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共认缴出资人民币4880万元,股份占比61%,首期出资额976万元。
同时,公司与长沙数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对智慧城市物联网相关业务的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资公司的公司治理、股权的转让等事宜进行约定。
交易对手方简介:
长沙数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智科技公司”)是为落实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目标,于2020年11月成立的市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专业国有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作为一家肩负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使命的国有企业,数智科技公司承担着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政务数据资产运营、数字经济发展赋能和产业生态圈培育等重要功能。
交易对手方工商信息如下:
1、名称:长沙数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1栋10楼
3、经营期限:2009-12-03 至 2059-12-02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696245291U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企业
6、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其智能终端设计开发;以自有资产进行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咨询;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相关服务;智慧城市系统与网络系统运营和维护;智慧城市与智慧楼宇相关的工程承接和工程管理;智慧城市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零售;通讯产品研发;通讯技术研发;通信产品研发;机电产品研发;智能化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软件开发;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测试服务;智能化技术研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网络技术的研发;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智能化技术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通信设备、专用仪器仪表、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本对外投资事项尚需长沙数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人民币400万元受让深圳市优联物联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的股权,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股权,对应出资额100万元。
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深圳市优联物联网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向南社区海德二道470号海德大厦A1004J
3、经营期限:2017-09-08至无固定期限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Q90EXP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企业
6、经营范围:从事物联网技术、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自动化技术、智能科技技术、计算机软件和硬件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大数据系统设备、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及周边设备、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服务;从事广告业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科技信息咨询。(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7、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注:实缴注册资本为2330万人民币。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5层501-7
3、经营期限:2018-09-26 至无固定期限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ETKJ6R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企业
6、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智慧交通系统的产品、设备、运营服务系统的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信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劳务分包;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汽车、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自行车(不含电动自行车)、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自行车零配件;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投资前):
深圳市优联物联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舒南为王兵的配偶,王兵持有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有方智行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公司审慎考虑将该笔投资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董事王慷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021年7月,公司与深圳百为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绍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资成立了深圳市有方百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方百为”),公司股权占比36%,同时公司董事魏琼担任有方百为董事长,因此有方百为成为公司关联方,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预计与有方百为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29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商品。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董事魏琼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将部分自用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为松山湖研发总部大楼自用房产所有权人,目前部分楼层面积存在闲置,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规划将部分面积出租以获取收益,因此拟将部分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拟转为出租的明细如下:
注1:1号楼2层总建筑面积4674.13平方米,部分出租实际面积3662.58平方米,自用实际面积552.22平方米,数字系该层总建筑面积在出租和自用实际面积之间分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熊杰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人民币400万元受让深圳市优联物联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的股权,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股权,对应出资额100万元。
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深圳市优联物联网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向南社区海德二道470号海德大厦A1004J
3、经营期限:2017-09-08至无固定期限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Q90EXP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企业
6、经营范围:从事物联网技术、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自动化技术、智能科技技术、计算机软件和硬件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大数据系统设备、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及周边设备、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服务;从事广告业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科技信息咨询。(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7、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注:实缴注册资本为2330万人民币。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5层501-7
3、经营期限:2018-09-26 至无固定期限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ETKJ6R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企业
6、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智慧交通系统的产品、设备、运营服务系统的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信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劳务分包;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汽车、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自行车(不含电动自行车)、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自行车零配件;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投资前):
深圳市优联物联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舒南为王兵的配偶,王兵持有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有方智行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公司审慎考虑将该笔投资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系公司为了拓展国内车联网终端业务而进行,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1年7月参股投资成立了深圳市有方百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方百为”),公司股权占比36%,同时公司董事魏琼担任有方百为董事长,因此公司系有方百为关联方,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预计与有方百为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29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商品。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预计的与深圳市有方百为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双方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方百为系公司参股投资的公司,公司与有方百为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本次交易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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