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0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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