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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1-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6号)核准,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139,393股,发行价格为11.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5,959,989.1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488,318.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5,471,670.76元。公司已开具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0162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9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美年大健康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美年科技”)、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截至2021年8月10日,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一: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大连美年大健康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二为甲方一全资持股公司,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  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丙  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

  (二) 协议主要条款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10401014400550403,截止2021年8月10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年/月/日,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夏俊峰、牟晶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丙方持两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大连美年科技在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大连美年科技、华泰联合及中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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