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情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61号)核准,公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1月20日,公司成功发行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2021年1月20日,公司已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76号)核准,公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5月25日,公司成功发行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0元。2021年5月25日,公司已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021年6月23日,公司成功发行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2021年6月23日,公司已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666号)核准,公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2021年3月22日,公司成功发行2021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2021年3月23日,公司已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1年1月15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上述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
2021年5月24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上述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
2021年6月22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上述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1年3月18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及偿债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上述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5,000.00元,为募集资金留存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2021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00.00元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00.00元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2021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0元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至附表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使用的资金均包含公司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故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表1: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4:2021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附表1: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3: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4:
2021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米爱东女士召集,于2021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会议审阅了《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巍先生召集,于2021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报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楠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徐楠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聘任首席信息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附件:
徐楠先生简历
徐楠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共党员。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任香港城市大学电脑科学系副研究员;2007年7月至2010年11月,就读于香港城市大学;2010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IT规划与服务部研究员;2012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管理部;2016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职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金融科技管理总部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科技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首席信息官。
截至本公告日,徐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8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董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合并
母公司
(三)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四)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六)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七)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1)截至报告期末已发行且在存续期内的公司债券
(2)报告期末至本报告披露日期间新发行的公司债券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债务融资事项
为及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序、高效开展公司债务融资工作,公司对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统筹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合理安排债务融资工作,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40亿元,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累计10亿元,短期融资券累计60亿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为269.96亿元。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选择采用追溯调整法并不调整可比期间数据。经评估,该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三)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情况
2021年4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公司以战略导向和客户需求出发,自上而下调整组织架构,支撑公司未来业务战略重心。调整后的公司总部部门设置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四)行政许可事项
(五)分支机构搬迁及更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支机构搬迁、更名情况如下:
(六)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1年6月,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3,103,405,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0,340,535.1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1年7月21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7月28日实施完毕。
(七)证券公司分类评级情况
公司近三年分类评价结果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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