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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7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7日

  至2021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拟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1年9月2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 -4:30

  2、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区同辉路2号2层公司董秘办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1 年9月2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魏茂芝;

  2、联系电话:0769-27282088-889

  3、联系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区同辉路2号2层公司董秘办

  4、邮箱:dms@greenway-battery.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11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

  拟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博力威锂电芯及储能电池研发生产总部项目。

  ● 项目投资总金额:约30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项目分两期投资。

  ● 相关风险提示:

  1、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并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投资合作协议中的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预计产值等数值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5、考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项目存在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用地,持续满足锂电芯及储能电池领域的客户需求,不断完善锂电芯及储能电池产品的产能布局,进一步扩大锂电芯及储能电池产能,公司拟与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投资总额约人民币30 亿元,年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每亩(年产值约人民币24亿)。

  (二)项目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拟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协议双方名称

  甲方: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

  乙方: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

  博力威锂电芯及储能电池研发生产总部项目

  (三)项目从事产业内容

  锂离子电池制造(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3841),属国家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战略支持产业。

  (四) 用地及建设

  1、项目位置和面积:博力威锂电芯及储能电池研发生产总部项目拟选址于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工业园区内,土地面积约120亩。

  2、取得方式:乙方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参加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的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参与竞投获得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3、土地价格:土地价格最终以招标挂牌拍卖成交价和乙方与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

  (五) 项目规模

  项目拟投资总额叁拾亿元人民币(小写:¥300,000 万元人民币)、分两期投资,预计5-6年完成。

  (六) 协议主要权利与义务

  1、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2493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 2244 万元人民币。

  2、每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每亩2000万元人民币。

  3、供地约120亩,分两期供地及建设。

  (七) 协议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研发实力,扩大团队规模,完善产业布局,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为长期投资,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和协议约定分期、分步实施。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及融资。本次投资所需资金金额较大,公司将按照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分步落实到位,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增加将导致年折旧费用的上升,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会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拟签订的协议为双方针对拟投资项目达成的合作协议,投资协议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并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及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投资合作协议中的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预计产值等数值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5、公司在锂电行业已有多年经验、有一定的技术储备,但是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

  6、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博力威锂电芯及储能电池研发生产总部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公司代码:688345                         公司简称: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0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启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13,9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与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拟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研发实力,扩大团队规模,完善产业布局,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所需资金金额较大,公司将按照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分步落实到位,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与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拟签订投资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拟签订投资协议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08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5.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47,7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210,141.5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9,539,858.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28,752,798.60元,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4,905,660.46元,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收入共计511,409.68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60,658,375.1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从2021年6月7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06月30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职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不含税)8,144.64万元,尚未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12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53613624W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志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成立日期:2010年4月8日

  营业期限:长限

  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新工业园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绿色环保充电电池及其配件、五金塑胶模具、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不在东莞地区销售)及汽车零配件、通讯网络产品;批发业、零售业及货物、技术进出口;工业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软件开发及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09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

  ● 投资金额:16,000万元;

  ● 资金来源: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900万元及自有资金600万元增资子公司以实施新项目,项目其余所需资金由子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德”)增资以实施新项目已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力威”)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项目进程不达预期的风险、锂电池对铅酸电池的市场替代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5.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47,7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210,141.5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9,539,858.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公司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超出募投项目总额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于2021年6月7日起对其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金额为139,626,958.48元。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144.6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565.2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德”)增资以实施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增资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东莞市石排镇向西村松园5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聪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4CTA4X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锂离子电池(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业、零售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

  (二)股东情况

  本次增资前,公司直接持有东莞凯德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直接持有东莞凯德100%股权。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的计划

  为扩大公司产能,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3,900万元以及自有资金600万元(合计14,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凯德增资以实施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因本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6,000万元,项目其余所需资金由子公司东莞凯德通过自有资金予以补足。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拟实施地点: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工业园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增扩建实施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进一步扩大产能,满足客户持续增长的订单需求

  在政策和产业推动下,锂电池市场空间巨大,在市场需求增长的大背景环境下,博力威企业近年来持续扩产,但公司目前的产能已不能满足下游客户持续增长的订单需求,急需新增产线扩大产能,以实现供需平衡。

  2、铅酸转锂电趋势明显,锂电两轮车市场不断扩张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两轮车动力来源有铅酸电池和锂电池,锂电池的市场渗透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新国标要求的轻量化、长续航加速电动自行车锂电化,加速非国标车的淘汰,带来电动两轮车市场复苏增长;即时物流和共享电单车,打开电动两轮车需求空间,哈啰、美团、滴滴驱动的共享电动两轮车需求,以及快递、外卖行业蓬勃发展滋生电动两轮车新需求,促进了锂电两轮车市场的不断扩张。

  3、实现进口替代,推动锂电池国产化

  一直以来,全球锂电池市场基本以日本松下公司、韩国LG公司为代表的国外厂商主导。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国内锂电池技术的不断提升,以宁德时代等为代表的国内优秀锂电池企业市场份额不断增长,国内锂电池企业迎来良好的发展契机。公司锂电池产业链技术储备完整,产品体系健全,在锂电两轮车领域,公司产品已能实现部分国产进口替代,带动形成国内两轮车锂电池供应链。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产业政策,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

  锂离子电池制造及其下游行业是受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大力鼓励的产业,《中国制造2025》《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新国标等一系列国家、地方和行业政策的推出,对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同时为锂离子制造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对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的持续稳定经营带来了积极影响。

  2、沉淀研发经验,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系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中国锂电池出口前20强企业”和“中国电池百强企业”,秉承以推动中国锂电池产业进步为已任的理念,紧紧围绕国家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战略规划,结合自身技术优势,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形成了以电池管理系统开发为核心,集锂离子电芯研发生产、电池组结构设计、电池保护板设计制造、成品组装为一体的完整研发和制造体系,公司先后开发出多种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产品,并通过自主研发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司掌握了本项目产品所需的核心技术。

  3、完善销售渠道,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

  近年来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营销效率,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销售渠道。未来将在巩固现有目标客户的基础上,继续提高现有营销网络效率,适时扩张营销网络的覆盖面,同时亦积极开拓新的客户市场。一方面,提高与现有客户合作深度,提升产品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通过多项产品推广措施,积极开拓新的客户及产品新的应用市场领域。

  4、积累管理经验,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管理保障

  公司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积累,公司管理层经验丰富,在现有业务开展过程中已积累的运营管理、市场开拓等经验和能力都为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及市场开拓提供了良好的管理保障。

  (四)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11,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0万元、预备费用1,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0万元。

  (五)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自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

  (六)效益分析

  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预计每年度可实现销售收入66,000万元,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莞凯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主要是为满足东莞凯德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增资有利于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扩大产能,进一步提高自产电芯的使用率,降低两轮车锂电池的成本,提高国内两轮车锂电池的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增资属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增资,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增资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分析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与国内锂离子电池领域的行业龙头在规模方面仍有差距,再者传统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巨头比亚迪、宁德时代、ATL等企业开始进入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在电动轻型车领域的技术迁移及市场推广,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锂电池对铅酸电池的市场替代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国内电动两轮车消费者对价格较为敏感,而锂电池的购置成本往往高于铅酸电池,价格因素是制约锂电池在电动轻型车领域实现对铅酸电池全面替换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铅酸电池未来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重量、体积等方面实现技术突破,且锂电池未来在价格、安全性等方面的短板未实现持续改善,锂电池对铅酸电池在电动轻型车领域的市场替代进度将不及预期。

  (三)项目进程不达预期的风险

  项目尚需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后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可能,且目前世界范围内疫情影响仍在持续,均可能影响项目建设进程,从而导致项目进程不达预期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

  为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各竞争对手都在争相开发新产品,如果已开发技术成果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则公司可能面临产品技术优势降低的风险。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增幅较大,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产品成本发生变化,将对项目产品的推广产生不利影响。

  (六)管理风险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将使得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日趋复杂,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挑战。如果不能提高管理水平,则可能出现产品质量下降、人才流失、营销拓展不利等风险,导致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引致的管理风险。

  六、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东莞凯德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增资完成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900万元以及自有资金600万元向凯德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东莞凯德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公司仍直接持有东莞凯德100%股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东莞凯德增资13,90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凯德进行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东莞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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