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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 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5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4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

  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水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050,195股(含135,050,195股)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0.00万元(含51,000.00万元)。由于福州水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050,195股(含135,050,195股)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0.00万元(含51,000.00万元)。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票数量及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福州水务拟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认购的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且不高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0%,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完成,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与福州水务签署《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福州水务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其与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二)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州水务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08年11月13日

  (三)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

  (四)注册资本:212,000.00万人民币

  (五)法定代表人:陈宏景

  (六)经营范围: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投资、建设、管理及原水和污水处理;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温泉开发与利用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控制关系图:

  

  (八)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如计算所得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按照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即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35,050,195股(含135,050,195股)。其中,福州水务拟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且不高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0%。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市场询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福州水务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福州水务仍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福州水务于2021年8月23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定价基准日、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市场询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乙方将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乙方同意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三)认购数量和认购方式

  甲方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如计算所得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乙方拟认购不低于甲方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的10%且不高于甲方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的50%。若甲方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认购款支付及股票交割

  乙方同意在甲方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乙方支付认购款并验资完毕后,甲方应根据本次发行的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部门规定的程序,将乙方实际认购的甲方股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记入乙方名下,以实现交付。

  (五)限售期安排

  1、乙方承诺,乙方本次认购的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由于甲方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甲方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就本次认购的甲方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六)违约责任

  1、除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所规定的有关内容、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各方一致确认,如本次发行未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甲方股东大会审核通过、证监会核准、主动撤回材料,不构成甲方违约。

  2、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认购款项的,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认购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认购款项义务超过五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其认购资格,并同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其认购金额10%的违约金,但不得要求其他未发生违约情形的认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拒不缴纳认购款项的,甲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其支付认购款项的义务,并按本条第2款之规定支付延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

  4、本条第2款和第3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进一步向甲方作出赔偿,直至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七)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成立,在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2、认购人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其按本合同的条件认购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

  4、中国证监会以及其他有权部门核准/同意/备案本次发行事宜。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公司关联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表明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有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贯彻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以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有效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事项的有关议案时,关联委员林锋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委员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陈宏景先生、林锋女士、魏忠庆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6名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1.事前认可

  “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预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切实可行,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与公司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市场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条款设置合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是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市场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772.01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0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瑞力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力投资”)持有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披露之日,瑞力投资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021年8月23日,公司收到股东瑞力投资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因二级市场价格的原因,瑞力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8/24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1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上午9:00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景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郑丽惠女士、温长煌先生以及董事魏忠庆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经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核查、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宏景先生、林锋女士、魏忠庆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宏景先生、林锋女士、魏忠庆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为6票。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水务”)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

  除福州水务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市场询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福州水务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福州水务仍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如计算所得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按照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135,050,195股(含135,050,195股)。其中,福州水务拟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且不高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5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限售期

  福州水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0.00万元(含5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宏景先生、林锋女士、魏忠庆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宏景先生、林锋女士、魏忠庆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制订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宏景先生、林锋女士、魏忠庆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与其签署《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宏景先生、林锋女士、魏忠庆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规模、发行时间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制作、修改、签署、执行、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等);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三)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制作、修改、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四)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投资实施计划、投资项目顺序和分配金额进行适当调整等;

  (五)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在需要时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其他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等);

  (六)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七)依据本次发行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八)如证券监管部门在发行前有新的法规和政策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董事会可根据国家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九)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如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则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包括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及公司的章程修订和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6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3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规划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制订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11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3,505.019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000.00万元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该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仅为公司用于本次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票数量及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准;

  4、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2021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5,016.7317万股为基础。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未考虑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5、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04.2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765.14万元;同时,假设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0年度基础上增长10%、持平、减少10%,分别进行测算;

  6、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1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金额;

  7、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需在项目建成后的一定时间内陆续释放,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而被摊薄。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区域的市场地位、提升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从而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从而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福州市连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储备

  公司重视人才培养与技术积累并不断激发内在创新活力、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推进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及成果转化,获批成为“福州市第八批专家工作站”。现有核心技术骨干具有多年行业经验,深谙行业技术发展和应用的前沿领域,为公司技术研发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2、技术储备

  公司作为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遵循精细化、智能化、资源化原则,专注并强化主营业务的运营和管理。通过对污水工艺全流程分析,提高运行稳定安全调控;通过污水处理数学模型应用,实现污水处理低能耗运行;通过工艺参数优化调整,形成不同污水处理厂工艺运行优化导则;通过生物脱氮除磷技术研究,创新高效脱氮除磷工艺技术;通过云平台的分布式数据采集,实现关键生产指标的自动采集、实时监测及智能预警。依托丰富的运营经验与强大的管理运营体系,公司现拥有国家“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环境服务认证一级”、“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环境服务认证一级”、“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服务环境服务认证一级”运营资质并取得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市场储备

  公司严格投资标准,精选发展区域、精选投资项目、精选战略合作伙伴,通过重点布局、辐射周边的发展方式,扩展污水处理项目的业务发展规模及区域。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业务覆盖福建省及江苏省等区域,下辖23家污水处理厂,在福建省水环境治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并占据相对领先地位。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的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并进一步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具体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提高公司的生产、运营能力,巩固公司的区域市场领先地位,实现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三)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产业,围绕整体发展战略,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在保持主业经营优势的同时积极响应市场需求,通过股权收购、投资运营等多种形式向福州周边及域外市场拓展污水处理项目,以寻求进一步的业务扩张,不断提高公司在污水处理市场的占有率,从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技术与市场的协同效应,有效整合内部资源,延伸产业链、优化价值链,进一步强化固废资源化利用领域的市场覆盖,着力打造多门类、跨区域的环境治理服务平台。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公司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五)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分配利润期间间隔和比例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条款。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有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7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上午10:30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路荣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经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核查、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关联监事陈拓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陈拓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为2票。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水务”)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

  除福州水务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市场询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福州水务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福州水务仍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如计算所得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按照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135,050,195股(含135,050,195股)。其中,福州水务拟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且不高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5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限售期

  福州水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0.00万元(含5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关联监事陈拓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联监事陈拓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制订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关联监事陈拓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与其签署《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关联监事陈拓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9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宏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林志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该议案实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帆、祝亚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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