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1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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