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柏龙 公告编号:2021-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20-036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2021年8月2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陈娜娜女士函告,获悉其于2021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58号),陈娜娜、杨杰、郑慧涉嫌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没收陈娜娜、杨杰、郑慧三人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倍罚款。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陈娜娜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杨杰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述拟处罚决定仅为中国证监会对陈娜娜女士的事先告知,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拟处罚决定,陈娜娜女士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陈娜娜女士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采纳。
二、公司董事会说明
本次陈娜娜女士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不涉及公司资金,上述拟处罚决定仅涉及陈娜娜女士个人,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战略不变。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违法行为不涉及《股票上市规则》14.5.1条、14.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21-041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0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对关注函中所列问题作出如下回复说明:
根据你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因涉嫌操纵公司股价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一、请你公司向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了解立案调查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其是否收到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如是,请对照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4.1.5条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其收到相关文件的具体时间、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项对你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情况,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陈娜娜女士于2021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5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请你公司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如存在,请补充披露。
回复:
经自查,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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