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在未来盈利能力预测方面存在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与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05月10日签订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变更协议》,公司以人民币3,800万元受让金珍滴眼液等13个滴眼剂(以下称“标的品种”)药品技术的所有权,并成为标的品种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年5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受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陆续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标的品种《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如下: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由“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80号)”变更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立方厂区)”,药品批准文号不变。转让的药品在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后,符合产品放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转让药品的生产场地、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与原药品一致,不发生变更。
三、对公司的影响
13个标的品种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正式变更为立方制药,其销售收入将纳入公司报表范围,公司产品线得到了丰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标的品种未来的销售情况也可能会受到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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