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1)2021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2021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40,000万元至160,000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幅度区间为170.08%至208.66%,主要原因为: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产品市场需求旺盛,销量及价格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产品原材料自产率提升,毛利率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0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凯欣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了《物料供货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30 日),宁德凯欣向宁德时代供应预计六氟磷酸锂使用量为 15,000 吨的对应数量电解液产品。本协议如果充分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时间将视协议的实施情况确定,目前该协议正常履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德凯欣与宁德时代签订物料供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2、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1年6月15日上市,本次非公开共计发行24,489,816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公告编号:2021-064)。
3、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与 LG EnergySolution(中文名称:LG 新能源)签订了《ADDENDUM TO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协议”),约定:2021 年下半年-2023 年底,LG 新能源向九江天赐采购预计总数量为 55,000 吨的电解液产品。本协议如果充分履行,将对公司 2021 年度-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时间将视协议的实施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目前该协议正常履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与LG新能源签订采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0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0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1楼大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提出了无异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九江天赐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九江天赐出资人民币20,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55,128.9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49,651.8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5,477.03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子公司九江天赐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分别对“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追加投资14,304.91万元、3,613.90万元、1,788.8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项目一期总投资为人民币25,785.7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24,758.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027.17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具体开展二期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和开展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科学规划项目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开展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等一系列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锂电及含氟新材料项目(一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赐材料(南通)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锂电及含氟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一期总投资为人民币176,571.7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07,256.1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69,315.63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具体开展二期、三期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和开展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科学规划项目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开展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等一系列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锂电及含氟新材料项目(一期)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40,251.6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93,848.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6,403.22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天赐有机硅的议案》
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天赐有机硅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天赐有机硅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依法继承其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天赐有机硅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事宜,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事宜,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拟增加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32亿元。结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38亿元,公司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增加至70亿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增加2021年度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6亿元。结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2亿元,2021年度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及项下债务提供担保的额度增加至48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 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财务部可根据各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各银行业务特点做适当调整。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担保业务相关的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敞口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敞口综合授信,为期一年(自授信合同签订日起计算)。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浦发银行申请敞口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敞口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敞口综合授信,九江天赐使用该授信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为期一年(自授信合同签订日起计算)。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浦发银行申请敞口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天赐新动力增资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9,700万元人民币对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新动力”)进行增资,全部计入天赐新动力注册资本,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天赐新动力增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1年8月)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52,563,079元变更为人民币955,251,627元,公司股本由952,563,079股变更为955,251,627股。公司据此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七条、第二十一条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规定条款,修订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章程》(2021年8月)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9.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及10万吨二氯丙醇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9.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及10万吨二氯丙醇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55,823.2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99,298.1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56,525.15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9.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及10万吨二氯丙醇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0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0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大楼1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九江天赐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基于目前锂电池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完善的背景下,对未来锂电池回收产业进行的战略布局,同时,本项目产出的高纯碳酸锂、磷酸铁及镍钴锰硫酸盐均为生产锂电池的基础原材料,能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核心原料供应链上的战略布局,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意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子公司九江天赐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追加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有效地满足国内对综合性能优异的表面活性剂形成的核心原料的需求,对公司在国内日用化学品表面活性剂领域保持领先地位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同意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锂电及含氟新材料项目(一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通过本项目一期的实施,公司将能有效提高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电解质材料的整体产能,满足动力电池电解液市场增长形成的未来产能的需求,同时完善公司在核心产品方面的地域布局,提升供应链的安全性和区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市场竞争力和支撑公司一体化的战略布局优势。同意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锂电及含氟新材料项目(一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锂电及含氟新材料项目(一期)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核心原材料六氟磷酸锂供应链上的规模优势,同时能有效解决未来六氟磷酸锂供应不足的问题。项目建设完成后,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通过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将有利于公司持续加强生产成本、原料运输成本、供货周期、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对公司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具有积极意义。同意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材料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天赐新动力增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以自有资金对天赐新动力进行增资,有利于推进后续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九江天赐使用自有资金对天赐新动力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天赐新动力增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9.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及10万吨二氯丙醇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在核心原料供应链的战略布局,满足未来动力电池电解液市场增长对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及新型电解质产能的需求。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产品市场地位,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对保持公司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行业的领先地位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关于投资建设年产9.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及10万吨二氯丙醇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0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
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0 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4,489,81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 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65,307,488.00 元 ,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0,835,044.7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29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情况
本次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具体追加投资情况如下:
(一)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
1、本次追加投资前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1)项目投资金额变化情况
基于公司原生产基地的公共辅助系统无法满足目前公司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对原项目整体配套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并新增环保配套设施等相关建设内容,同时受到2021年部分建设五金、钢结构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整体工程费用有所增长。综上情况,经过公司的谨慎评估,将对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2)变更说明
★ 建设投资额由16,055.44万元变更为41,147.07万元,主要原因是:
A、对项目公共工程进行了调整,升级建设了原材料及产品储罐区以及装卸站、空分空压站、去离子及冷冻站、污水处理站、消防站、安全环保配套等公共基础设施;
B、对部分装置主车间及产品罐区进行了升级及改造,更匹配项目建设需求;
C、受建筑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设备五金、钢结构工程的投资费用增加。
★ 铺底流动资金由15,893.90万元减少至5,107.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基于目前电解液市场的判断,账期有所调整。
★ 本次追加投资14,304.91万元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追加。
★ 本次追加投资后,预计项目达产后年平均营业收入235,436.89万元,达产后年均净利润21,523.7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项目建设投资增加及电解液预测加工单价上升。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二)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1、本次追加投资前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1)项目投资金额变化情况
为降低污染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公司对项目工艺做了改进,同时为提高装置的连续开工率,确保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需采购部分新设备,经审慎评估后,公司将对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2)变更说明
★ 建设投资额由20,877.00万元变更为24,675.70万元,主要原因是:
A、项目实际建设工艺变更、主风机采用进口品牌等原因导致设备费用增加4,436.81万元。
B、工程预备费用减少1,291.57万元,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工程合同基本签署完毕,公司根据合同签署情况,以及结合未来的不可预计资金需求情况做了调整。
★ 本次追加投资3,613.90万元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追加。
★ 本次追加投资后,预计项目达产后年平均营业收入23,903.84万元,达产后年均净利润3,042.7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项目建设投资额增加,同时公司其他项目对65%烟酸及氯磺酸的产能需求有所增加,预计硫磺制酸项目建设完成后,产能利用率提升速度加快,因此提高了效益。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三)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
1、本次追加投资前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1)项目投资金额变化情况
为提高生产安全性及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拟进行项目工艺优化,需采购部分新设备,同时受建筑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整体工程费用有所增加,经审慎评估后,公司将对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2) 变更说明:
★ 建设投资额由9,244.17万元变更为10,750.17万元,主要原因为:
A、工艺调整优化后,增加设备、仪表等相关费用;
B、钢铁等建筑原材料大幅度涨价。
★ 本次追加投资1,788.84万元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追加。
★ 本次追加投资后,预计项目达产后年平均营业收入46,055.90万元,达产后年均净利润3,713.0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项目建设投资额增加,导致项目收益率降低。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外部环境因素等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追加投资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规划提出的,符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不改变原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未与原先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追加投资。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不改变原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未与原先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1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0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1、投资额度
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的核查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适度的进行投资及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该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1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0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0 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24,489,81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65,307,488.00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0,835,044.7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1日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29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7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含置换金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手续费支出等)人民币 93,854.3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0,921.79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未来 12 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1、投资额度
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的核查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适度的进行投资及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该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6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1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天赐新动力
增资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增资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0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九江天赐对天赐新动力增资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以自有资金19,700万元人民币对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新动力”)进行增资,全部计入天赐新动力注册资本,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2、本次对天赐新动力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根据《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天赐新动力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天赐新动力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09-03
注册资本:53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持股比例:九江天赐持股100%。
2、本次增资前天赐新动力的股权结构:
3、天赐新动力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天赐新动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天赐新动力重大资产权属清晰,无对外担保。
5、本次增资完成后,天赐新动力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本次对其全资子公司天赐新动力增资,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增强天赐新动力的资本实力,以进一步推进公司锂电材料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期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1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浦发银行
申请敞口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可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财务部可根据各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各银行业务特点做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的生产经营及正常业务开展需求,保障公司及九江天赐的持续发展,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敞口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敞口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敞口综合授信,为期一年(自授信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九江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敞口综合授信,九江天赐使用该授信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为期一年(自授信合同签订日起计算)。
(下转D3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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