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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2、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采用单一的会计模型,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承租人需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因此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预收账款-205.35万元、使用权资产1,160.13万元、租赁负债954.79万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预收账款-205.35万元、使用权资产1,160.13万元、租赁负债954.79万元。

  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 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五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7日、2019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8日、2019年10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实施方案的议案》,决定推出《2019-2024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实施方案,根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项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实施方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2021业务年度提取的薪酬激励奖金净额(代扣代缴员工个税后的薪酬激励奖金)。

  二、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合计不超过50人,均为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正式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持有份额预计不超过200万元。(具体参加人数及认购份额以实际缴款为准)

  三、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1、 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2、 二级市场购买;

  3、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相关事项按照《2019-2024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执行。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专用证券账户名称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确定。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1年8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正式员工。参与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50人。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股票数量5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98%。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持有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4、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以零价格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取得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此无需参与对象出资。

  5、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6、 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指令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

  7、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8、 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9、 本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0、 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1、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注:本计划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主要目的和意义在于:

  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 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 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三) 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规模及份额分配情况

  (一) 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50人;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正式员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1、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 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 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5、 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总份额为5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98%,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分配情况预计如下: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 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以零价格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取得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此无需参与对象出资。

  (二) 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和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1月26日。在此期间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720,1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387%,最高成交价为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0.99万元(含交易费用)。

  (三) 认购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近年来,公司所在的户外休闲家居行业竞争加剧,特别是人才竞争激烈。在现有薪酬体系的基础上,公司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应对人才流失风险,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从员工激励的有效性看,若员工需在前期承担一定的出资成本,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及员工融资期限的限制,可能使得员工无法取得与其业绩贡献相对应的正向收益,最终导致激励效果欠佳。因此,在参考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兼顾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合理的成本及最大化参与主体的激励作用的目的,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以0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回购股票。

  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3、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按符合届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将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名下,或可选择对外出售股票并按届时确定的持有人持有份额比例对所获收入进行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股票过户至本计划持有人账户后,经持有人会议作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二) 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三)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合规性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窗口期、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 其他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它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专项意见。

  七、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决定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

  八、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及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详见本员工持股计划“五、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三) 存续期内持有人权益的处置办法

  1、 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自行退出或转让。

  2、 持有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给其它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员工,或由员工持股计划收回。

  3、 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

  4、 持有人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给其它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员工,或由员工持股计划收回。

  5、 持有人因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受影响。

  6、 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的,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做变更,由该持有人继续享有或其合法继承人享有。

  (2) 其他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的,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给其它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员工,或由员工持股计划收回。

  7、 若发生本持股计划未规定的情形的,相关持有人权益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方案。

  (四) 存续期满后持有人权益的处置办法

  1、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每年根据情况选择合适时机进行权益分配,每年分配权益为不低于持股计划成立时股份总数的20%,即100万股,如后续有转增股本等事项时,按比例调整分配股份数量。具体分配方式可以选择通过非交易过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将其在本计划中享有的份额权益所对应的标的股票转让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名下,或对持有人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享有的标的股票出售并向其进行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或在届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股票过户至本计划持有人账户后,经持有人会议作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延长的,存续期届满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向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但根据本计划规定由公司享有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权益的除外。

  九、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二、

  本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相关费用已预提,对公司利润不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十一、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二)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三)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四)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十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与公司现存的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存在部分共同持有人,且持有人洪麟芝与朱翔、汪晓凤与王学茂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其他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且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均将回避表决。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需要回避。

  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将独立核算,在相关操作等事务方面将独立运行,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权益不进行合并计算,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尚未成立,管理委员会尚未完成相应的任命程序,公司将在相关程序完成后及时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现存的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十三、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和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 授权董事会解释、修改、完善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 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三)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四) 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五)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取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六)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其它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十四、 其它重要事项

  (一)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三)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四)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4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9日下午14:30-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9:15至2021年9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3)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审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施服斌、蔡飞飞、王洪阳、陈杨思嘉、洪麟芝、朱炜对此项议案须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此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1年9月7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7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电话:0576-85956868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89,投票简称:永强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9:15至2021年9月9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委托人名称:             , 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提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请在各项议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及新冠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密切跟踪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开发新客户,积极探索不同营销模式,拓展电商销售渠道,取得较好效果;面对海运运力紧张的局面,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调整订单交期,尽可能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同时面对大宗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组织原材料采购,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人员,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保质保量交货。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海外市场的家庭花园休闲用品需求大幅增加,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42.06亿元,同比上升42.86%。但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用工成本上升,影响主营业务毛利额同比下降0.91亿元;报告期内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公司实现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0.84亿元;上述事项综合影响公司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下降,本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8亿元,同比下降24.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7亿元,同比下降12.10%。

  同时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海外市场的家庭花园休闲用品的需求仍在增加,根据公司目前已接订单及意向订单统计,公司预计2021-2022业务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的订单量同比或将增加30%以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公司董事周林林及独立董事毛美英、周岳江、胡凌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议案》, 关联董事施服斌、蔡飞飞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修改后的《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更趋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对公司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将更强。

  修订后《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业务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并制定2022业务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的议案》,关联董事施服斌、蔡飞飞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经核算,按照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2019年)规定的计算口径计算,公司2021业务年度户外休闲家具业务实现收入62.14亿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38,133.85万元人民币。超出了公司原定绩效考核目标3.8亿元人民币,按照《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精神,可提取2021业务年度的管理层绩效考核奖金267,701.8元人民币。鉴于本年度可提取的管理层绩效考核奖金较少,将全部分配给各部门相关考核绩效考核责任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此次分配。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层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提议2022业务年度管理层绩效考核目标为:户外休闲家具业务净利润4.2亿元人民币。对于超过上述绩效考核净利润目标的部分,将按照《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2021年修订)的精神,计提管理层绩效考核奖金,并由总经理制定管理团队的具体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1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海外市场的家庭花园休闲用品需求大幅增加,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42.06亿元,同比上升42.86%;但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用工成本上升影响主营业务毛利额同比下降0.91亿元。另报告期内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公司实现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0.84亿元。上述事项综合影响公司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下降,本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8亿元,同比下降24.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7亿元,同比下降12.10%。

  同时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海外市场的家庭花园休闲用品的需求仍在增加,根据公司目前已接订单及意向订单统计,公司预计2021-2022业务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的订单量同比增加30%以上。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实施方案的议案》;

  《关于〈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实施方案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七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减少并购基金投资额暨延长基金投资期限的议案》;

  公司2014年10月25日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及2014年11月13日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江浙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杭州浙科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浙江临海永强股权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基金总规模为5亿元,公司认缴出资4.85亿元,占比97%,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七年。

  该并购基金已于2014年11月24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并购基金已实际到位出资2亿元,其中公司实际出资金额为1.94亿元。

  鉴于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即将届满,但投资项目尚未完全退出,经基金投资人协商,一致同意将并购基金存续期限延长十年,剩余资金不再继续投入,并购基金总规模由5亿元减至1.74亿元,已实缴尚未投出的资金将按比例退还给各投资人。后续并购基金将继续做好已投各项目的退出等工作。

  上述减资事项完成后,各投资人在并购基金的认缴出资份额如下:

  

  同意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减资及延长投资期限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等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减少并购基金投资额暨延长基金投资期限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减少并购基金投资额暨延长基金投资期限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收回部分的投资资金将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八项、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施服斌、蔡飞飞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项、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施服斌、蔡飞飞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项、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施服斌、蔡飞飞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解释、修改、完善本员工持股计划;

  2、 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4、 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取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其它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1年9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日。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第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议案》,同意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五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实施方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实施方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关于〈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实施方案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第七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

  第八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体系,建立健全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第九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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