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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股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3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60元,共计募集资金60,088.7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08.8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779.96万元1,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34.06万元2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5.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号)。

  1此金额未扣除于前期公司支付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50万元保荐费用。

  2此金额包括于前期公司支付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50万元保荐费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2,534.06万元,为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注2:除募集资金专户存储12,874.45万元外,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14,700.00万元。

  注3: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共计产生收益净额1,285.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62.06万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金额为923.48万元。

  注4:企业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转存入在该银行开立的7天存款账户,到期自动续期,如有需要,可随时取出。

  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3月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738.1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3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574.45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增值部分),其中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12,874.4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4,700.00万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2021年半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的投入金额实际到账金额为119,998,923.44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与承诺金额120,000,000.00元差异1,076.56元主要系由银行扣减的开户费、账户管理费以及转账手续费导致。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远期结汇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为进一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拟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额度增加人民币2亿元,增加后的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增加远期结汇业务额度的目的及必要性

  目前公司外销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出口业务销售多以美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增加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额度,以更好地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要紧密相关,通过远期结汇业务提前锁定汇率,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投资情况

  1、币种与金额: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为美元),累计金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

  2、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远期结汇业务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款项预测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部门根据订单情况进行款项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款项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及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控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远期结汇业务交易额度,做好远期结汇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及子公司应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汇业务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收入预测进行,严格控制远期结汇业务的交易规模,将款项差异引起的延期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锁定出口订单利润、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款项预测,禁止任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投机和外汇套利等高风险外汇交易行为。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机制,并定期对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充分利用远期结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出口业务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额度进行调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出口业务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投机性行为,针对远期结汇业务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风险应对措施,能够有效控制相关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加远期结汇业务额度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额度进行调整,主要为进一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投机获利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增加远期结汇业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远期结汇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回避表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为不超过39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现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1,047.21万元人民币,增加后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1,439.21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调整情况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四)调整涉及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的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的表决情况:关联监事成君先生回避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调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涉及的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光”)

  法定代表人:刘栋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传感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工业相机的研发开发、生产、销售;驱动与控制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传感器与控制器以及工业相机相关测量仪器仪表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上述相关产品的委托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以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8号1栋3层308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438.64万元;净资产:307.30万元;营业务收入:30.06万元;净利润:-112.14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持有禅光66%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禅光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公司名称:苏州焜原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焜原”)

  法定代表人:陈意桥

  注册资本:5,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光电子器件及其它电子器件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558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11,103万元;净资产:8,460万元;营业收入:402万元;净利润:-794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焜原10.94%的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均先生任焜原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焜原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公司名称: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

  法定代表人:刘鹏

  注册资本:1,154.7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半导体晶圆、器件、模块、系统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测试、加工、销售、咨询及技术服务等业务(不含线路板);半导体晶圆、器件等相关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咨询及技术服务等业务;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业务。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金鼎工业片区金园一路6号8栋厂房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6,921.87万元;净资产:3,505.29万元;营业收入:492.30万元;净利润:-296.5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且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以及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均先生任鼎泰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鼎泰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公司名称:智美康民(珠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美”)

  法定代表人:谈迎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硬件组件、智能设备、智能终端设备、智能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医疗器械的开发生产销售。传感器件和协作机器人的开发生产销售。机器人、计算机及手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线上中医远程问诊平台的服务经营,健康保健连锁机构的经营。医疗保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医药产品、保健品、保健器具、自动化设备、及相关配件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卫生许可证,其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数据处理、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艾草种植及相关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以及上述相关技术、设备和货物的进出口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明珠北路145号(棕榈假日花园)1栋3单元1001房之一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3,310.30万元;净资产:211.22万元;营业收入:13.76万元;净利润:-534.99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持有智美69.00%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智美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公司名称:康民智美(成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民”)

  法定代表人:谈迎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医疗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智能应用产业功能区泗维路839号1栋2层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1,652.26万元;净资产:670.49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22.77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智美的全资子公司,王兆春先生持有智美69%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康民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调整涉及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市场化定价等原则,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定价依据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结算方式:双方按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相同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调整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基于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属于与日常经营性相关的持续性事项;交易价格以成本加成、市场价格等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根据2021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所调整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2021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所调整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经营往来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保荐机构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2021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所调整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经营往来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6、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购买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子公司珠海市奥德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德维”)以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王兆春先生持有的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光”)10%的股权。

  鉴于王兆春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且王兆春先生持有禅光6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并同步构成与关联方王兆春先生的共同投资。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的表决情况为: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的表决情况为:关联监事成君先生回避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公司方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暨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王兆春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现居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王兆春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2MA54GUD79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8号1栋3层308

  法定代表人:刘栋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

  经营范围:传感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工业相机的研发开发、生产、销售;驱动与控制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传感器与控制器以及工业相机相关测量仪器仪表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上述相关产品的委托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以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股权情况

  交易完成前,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交易完成后,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德维本次拟购买的禅光10%股权无设定抵押、担保、质押及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无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禅光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自愿放弃优先受让权,其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经查询,禅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以禅光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禅光的行业预期发展前景前提下,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并经双方友好协商,以1元/股的价格进行转让,即购买禅光1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00.0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王兆春(甲方)

  受让方:珠海市奥德维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持有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66%的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中甲方认缴出资额为66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462.00万元),甲方同意将持有的10%股权(即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中甲方100.00万元的认缴出资部分)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1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方的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按约定时间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给甲方。

  第二条:承诺与保证

  1、甲、乙双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均已获得其权力机关的授权、批准。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该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或担保,并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原享有的相应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三条:盈亏分担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其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约,应向乙方退回已付的转让款并赔偿10.00万元的违约金,若乙方未按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2‰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转让款不予退还。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甲乙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由任何一方均可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条件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本次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说明书列示项目无关。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不会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独立。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禅光主要从事自动化、高精度的激光传感器、智能化光源控制仪器以及基础元器件高端测试仪器的研发和应用等业务。

  奥德维本次拟购买禅光股权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奥德维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增强业务竞争力,是奥德维根据其整体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公司业务结构,为进一步满足战略发展布局的需要。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而定,不存在损害交易各方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导致同业竞争的情况。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王兆春先生(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3.05万元。

  九、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子公司珠海市奥德维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完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竞争力,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议案的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子公司珠海市奥德维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王兆春先生持有的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保荐机构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子公司完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竞争力,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子公司珠海市奥德维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王兆春先生持有的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购买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7、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兆春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1号厂房2楼会议室3,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宋小宁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远期结汇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额度增加2亿元,增加后的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远期结汇业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现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原预计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1,047.21万元人民币,增加后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1,439.21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购买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珠海市奥德维科技有限公司以1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王兆春先生持有的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购买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情况,拟修订《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1号厂房2楼会议室3,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远期结汇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额度增加2亿元,增加后的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远期结汇业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现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原预计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1,047.21万元人民币,增加后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1,439.21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监事成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购买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珠海市奥德维科技有限公司以1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王兆春先生持有的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购买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监事成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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