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监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赛萍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0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5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972,6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972,6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26,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972,6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88,679.2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67,411,320.7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前期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摇号费用以及债券发行登记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89,867.9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65,121,452.8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24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7月8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8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8月13日 ,公司及子公司杭州联和机械有限公司(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9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Newland XDD(Thailand)Co.,Ltd(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12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Newland XDD(Thailand)Co.,Ltd(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4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越南巨星智能有限公司(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巨星工具有限公司(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6月15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6月30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立足于产品研发设计、产品试制与产品检测,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4月6日,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司现有产能和供货能力,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公司拟使用工具箱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13,494.42 万元,用于收购 Geelong Holdings Limited 100%股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3.98%。本次变更部分募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2021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收购Geelong Holdings Limited 100%股权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巨星科技变更为巨星科技全资子公司香港巨星。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事项未实施完毕。截止2021年8月23日,已通过香港巨星支付募集资金830万美金用于收购Geelong Holdings Limited 100%股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如下:
1. 激光测量仪器及智能家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孙公司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越南巨星智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越南海防市水源县南剑桥工业区,项目原建设期两年,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建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新增实施主体越南巨星智能有限公司,叠加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对公司项目建设进度产生一定影响,使得项目完成时间节点有所延后。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杭州巨星工具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增加位于杭州市江干区杭政工出(2020)26号地块作为本项目实施地点之一,并同步调整本项目的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2. 智能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孙公司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原建设期两年,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建成。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础建设、物流运输、设备安装调试等各环节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较计划有所延迟。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考虑到公司发展规划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杭州联和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九堡街道红普路与九横路交叉口西北角,项目原建设期3年,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并于2021年底完成人员招聘及培训。2020年初,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对公司项目建设进度产生一定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为更好地整合公司现有创新研发资源,更好支持公司自有品牌和跨境电商业务发展,公司拟变更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调整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注2]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对公司工具箱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进度产生一定影响,使得原募投项目完成时间节点有所延后。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司现有产能和供货能力,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公司拟使用工具箱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截至2021年4月5日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3,494.42万元,用于收购 Geelong Holdings Limited 100%股权,原有工具箱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该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投入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及泰国新大地有限公司工具箱柜生产基地建设中,截至期末尚未产生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9月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受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1年9月6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进行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新增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是指除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 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0019
传真号码:0571-81601088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1601076
联系人:陆海栋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4,投票简称:巨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全球市场尤其是北美市场仍然维持较高的景气度,特别是北美在家办公成为了新常态的工作模式,客观上增加了公司产品需求的同时,降低了北美主要竞争对手的研发和生产效率,给公司提供了难得的快速提升市场份额的机遇;欧洲和全球其他区域市场不同程度的进入复苏状态,也增加了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尽管人民币继续升值、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东南亚疫情二次爆发、国际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且近期出现运力不足的情况,都给公司发展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合理控制供应商采购成本,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推广,稳定产品毛利率,做好全球各地各工厂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中国地区稳定供货,加快抢占市场份额,仍然取得了较高的业绩增长,市场份额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985.36万元,同比增长16.44%。2021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10.85万元,同比实现了15.26%的增长,各业务板块完成情况如下:
1、手工具(Hand Tools )业务
报告期内,由于全行业产能紧张,而东南亚的产能由于疫情反复影响无法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剧了这一情况。而需求方面由于美国房地产的景气和欧洲大部分地区的复苏继续稳定增长,供需结构继续向有利于公司的方向变化。手工具业务稳定发展,实现销售收入317,813.25万元,同比增长44.03%。
跨境电商业务方面,尽管受到亚马逊仓库容量限制、物流限制等不利因素,公司尽全力保障供货,确保及时发货并维持正常的库存水平;新款产品特别是电动工具产品按计划推出,维持线上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品牌建设持续投入,以提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跨境电商业务继续保持了三位数的快速增长。
2、动力工具(Power Tools)业务
动力工具业务方面,2021年是公司动力工具元年,公司积极整合原有的部分资源,重新进行了团队建设和产品开发,率先在跨境电商发力,依靠全新设计的专门争对电商平台客户的新颖电动工具产品打开了市场,上半年总体实现动力工具销售额14,083.66万元,同比增长205.98%。
公司有序恢复Shop-vac正常的生产经营并已经完成了BeA各项资产尤其是欧洲销售子公司的交接工作,为公司搭建欧洲的仓储物流分销体系打下基础,并完善了公司在动力紧固工具领域的自有品牌;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电商平台发展自有品牌电动工具,并继续加大优势产品品类如吸尘器、电动钉枪等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争取首先在电动工具部分细分产品领域成为龙头公司。
3、激光测量仪器(laser Measurement)业务
报告期内,得益于新产品的积极布局和渠道的优化拓宽,公司激光测量仪器订单同比大幅增长。公司获得重要客户的独家长期订单,保障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创新产品研发有序推进,为持续发展做好技术储备。
4、存储箱柜(Storage)业务
报告期内,欧洲LISTA公司克服欧洲疫情反复的不利条件,主营业务重回增长,上半年同比增长超过20%;美国市场持续取得客户的重要新订单,上半年存储箱柜业务同比增长62.16%。公司于7月份完成收购Geelong Holdings Limited 100%股权,未来公司将与基龙将在存储箱柜业务上开展积极整合,为公司加快提高全球存储箱柜业务市场份额打下基础。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仇建平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8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星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新增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1年9月8日下午14:3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