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255 公司简称:天普股份
二零二一年八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尤建义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8月10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下午13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建义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 月24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尤建义先生、冯一东先生、陈丹萍女士、凌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李海龙先生、李文贵女士、杨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 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山山先生、沈伟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黄慧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 月24日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尤建义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海县四通检测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市天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天普有限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冯一东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海县第一建筑公司施工员、宁波市天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天普有限材料技术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材料技术部部长。
3、陈丹萍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波志清阀门有限公司统计员,宁波得力文具有限公司仓库管理员、宁波得力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仓库主管、天普有限财务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4、凌彬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公司精工车间技术员、生产技术部技术员、生产部部长,现任宁波市天普流体科技有限公司运行总监。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海龙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委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先后任职于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上海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从事证券法律研究工作。曾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教师、院长助理、副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律师、香港中文大学“金融监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理事、杭州市仲裁委仲裁员,天普股份、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李文贵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中源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浙江财经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担任会计学院副院长,并任天普股份、浙江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杨莉女士,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长桥胶带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沈阳第四橡胶厂副总工程师、蔚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制品分会秘书长、青岛海力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任河北华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普股份独立董事。
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山山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海面粉厂化验员、宁海油脂有限公司化验员、宁波市天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实验室主任、天普有限实验室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实验室主任。
2、沈伟益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平湖星达窗饰制品有限公司出纳。现任公司监事、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部长以及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四、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慧婧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曾任宁波市天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员、天普有限产品开发员、工程部重大项目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工程部重大项目部部长。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91号文核准,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普橡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3,5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66元,募集人民币424,363,200.0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35,915,916.98元(公司需支付承销保荐费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36,859,313.21元,已通过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承销保荐费943,396.2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88,447,283.02元,已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存入开立在中国银行宁海支行账号为384478361132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前期已预付不含税承销保荐费人民币943,396.23元,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5,338,754.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165,132.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1,189,380.3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2020年8月24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储存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817 号),截至2020年8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897.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16,897.84万元已于 2020 年9月2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跃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城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署了协定存款相关协议,活期基本存款额度均为50万元,账户存款余额超出基本额度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 月 24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是指公司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8月10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下午15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山山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葛露雪女士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8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8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8日
至2021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进行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届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9月7日前工作时间(8:00-11:30;13: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天普股份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露雪
联系电话:0574-59973312
联系传真:0574-65332996
电子邮箱:tip@tipgroup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
邮政编码:315600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