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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德赛西威”)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年11月2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166号文 《关于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4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04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和其他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70,213,58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786,415.0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12月20日缴纳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28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差异50,000万元,系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制订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5月,根据《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该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于2017年12月20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1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活期基本存款额度均为50万元,账户存款余额超出基本额度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前期情况:由于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减少“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021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前期情况:2018年1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32,567.4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前期情况:2018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6月公司从“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转出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5,011.39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5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期情况: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4月28日公司从“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转出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期情况: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1,796.16万元转出,并将截至2020年10月26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该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0-12月,公司将“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570.8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41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12月25日完成募集项目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储存。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前期情况:(1)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该事项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2019年8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和“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分别从2019 年 12 月与 2019 年11月延期至2021年6月。截止2020年底,“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公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本期情况: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从2021年5月调整至2022年6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半年度编制单位: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56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赛西威”)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1年8月2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185.26万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2,203.86万元)及该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年11月2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166号文 《关于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4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04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和其他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70,213,58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786,415.0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12月20日缴纳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28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制订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5月,根据《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该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于2017年12月20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1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活期基本存款额度均为50万元,账户存款余额超出基本额度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截至2021年8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2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差异40,000万元,系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注2: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三、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8月20日,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项目生产周转需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将节余募集资金4,185.26万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2,203.8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该项目尚有尾款或质保金待支付,最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另外,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既可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57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赛西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8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8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3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参见附件3。

  4、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洵沛

  (2)电话号码:0752-2638669

  (3)传真号码:0752-2655999

  (4)电子邮箱:Securities@desay-svautomotive.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0

  2、投票简称:西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9月8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51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53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AN CHOON LIM(陈春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1)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7)。

  同意将上述第三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54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罗仕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1)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2)。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1-6月,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三、备查文件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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