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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8日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半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0年1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彩虹集团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活电器”)分别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条款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全资子公司生活电器为“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先期向生活电器增资6,000.00万元,用于实施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保证了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生活电器为募投项目之一“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将分阶段划转至生活电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632585363)中,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以增资方式向生活电器专户转入募集资金6,000.00万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2、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属于服务公司全局的项目,因而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实施的投资效益通过快速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和销售收入来实现。项目实施完成后,能有效扩展特定区域子公司仓储能力、运输能力,扩大区域辐射面积并提升产品响应速率;通过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公司业务流程效率,加强对经销商等销售渠道管理,实时追踪货物流向及地区销售情况,精准实现产品在不同区域的覆盖,有利于公司对不同销售区域实施不同策略提升销售能力。同时,项目实施后将实现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信息共享,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3、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

  4、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5、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及使用的情况。

  7、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8、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已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等方面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5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彩虹集团”)于2021年8月23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8日划至指定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0.14万元,收到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372.5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41,578.36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股东回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股东回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现金管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该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发行的产品。只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购买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产品,严格控制并筛选交易对象、投资产品品种。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通过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业务开展,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相关决策文件,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彩虹集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彩虹集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华西证券对彩虹集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3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子公司成都泉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2021年5月,公司与日本阿斯制药株式会社、日本住商山美德化学株式会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日本阿斯制药株式会社、日本住商山美德化学株式会社所持子公司成都泉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19%与15%的股权。2021年6月,成都泉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1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

  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二楼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主持人及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由董事长刘荣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四)会议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业务开展,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成都佳虹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成都佳虹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独资子公司,因集团内部业务流程优化调整,2019年至今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17年以来处于亏损状态。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率,结合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实际,现决定解散该公司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注销该公司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注销完成后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发展以及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解散清算、注销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成都佳虹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向成都银行武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生产经营、开展业务以及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决定向成都银行武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类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相关协议(合同)和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7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侠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浩军先生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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