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尚在准备中,无法按原预定时间披露。公司将加快推进相关工作,预计于2021年8月31日或之前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对本次延期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2021-0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本次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1年9月28日
(三)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一) 取消议案名称
(二) 取消议案原因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提名屈艳萍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工作安排调整,董事会同意:撤销对屈艳萍女士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取消原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屈艳萍女士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取消关于屈艳萍女士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成员的安排。
三、 除上述取消议案和2021年8月18日披露的延期召开事项外,于2021年8月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本次股东大会原定2021年8月23日召开,因统筹工作安排需要,延期至2021年9月28日召开,具体请参见公司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JEN北京新国贸饭店3层多功能厅2号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8日
至2021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8月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6、 更新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已经提交的原股东大会通知所附授权委托书依然有效,但原授权委托书中的第1项议案将不计入票数。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3日
附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法人公章。
3、请用正楷填写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写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写受托人姓名,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8层,邮政编码:100004);联系电话:(8610)6505 1166(分机1104);传真:(8610)6505 1156。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