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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危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全体监事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88565                                公司简称:力源科技

  

  二二一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2021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表决权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182,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2,777,265.99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05,234.0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5月10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41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2021年5月10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716,672.48元,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05,387.76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3,963,215.28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6,069,265.99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募集资金账户2021年5月10日到账金额为40,000,000.00元,其中19,387,265.99元为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20,612,734.01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支付发行费用13,318,000.00元,账户内剩余发行费用6,069,265.99元,将在期后陆续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6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226.5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5026号)。具体置换内容如下: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935.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277.73万元(不含税),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90.97万元(不含税),公司置换金额为290.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226.5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未从募集资金中划出。

  (三)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1年6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6月3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余额为12,789.39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4.46%,本公司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沈万中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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