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78                 公司简称:艾力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729.24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药物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费用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不断增加。此外,公司由于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也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大幅增加,公司的研发费用预计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且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若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商业化进展不达预期,上市后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因此,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对股东的投资收益将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8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庆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2559号文《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9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045,7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 113,150,354.39元(不含增值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32,549,645.61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66,417,432.32元。本公司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3,525,502.79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5,843,298.39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人民币 1,340,00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26,706,347.22元;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39,711,085.10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及未置换或支付的发行费用。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20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2021年3月,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各《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0年12月9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34,798,151.8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0年12月21日出具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3315号)。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798,151.8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2,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1年5月18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本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6.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到期收益28,848,418.99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340,000,000.00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471.39万元对新药研发项目进行补充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5月18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其中暂停EGFR外显子20插入突变抑制剂项目、c-MET抑制剂项目、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临床研究和IIIB期不可手术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的后续投入,合计减少后续投入19,623.70万元;减少术后辅助治疗临床研究、联合VEGFR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投入,合计减少项目投入6,831.00万元,以上累计调整金额26,454.70万元。上述调整金额以及新增投入14,471.39万元将用于新增的两个临床前项目、新增的三个临床研究项目以及增加临床项目投入等新药研发项目中。

  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原76,290.70万元增至90,762.09万元,新增投入14,471.39万元由公司超募资金进行补充投资。

  本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