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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1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议案》,关联董事艾立华、王安安、艾亮、陈晨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根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月4日至 2021 年8月24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艾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81元/股)的 130%,已触发“艾华转债”的赎回条款。

  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艾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截至2021 年8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艾华转债”,关联董事艾立华、王安安、艾亮、陈晨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2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远彬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1 年8月4日至 2021 年8月24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艾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81元/股)的 130%,已触发“艾华转债”的赎回条款。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不行使“艾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3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24日期间已触发“艾华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艾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

  当“艾华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艾华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艾华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0号文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公开发行了69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9,100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34号文同意,公司6.91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3 月 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艾华转债”,债券代码“113504”。自2018年9月10日起,“艾华转债”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

  二、“艾华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2021年8月4日至 2021年8月24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艾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81元/股)的 130%,已触发“艾华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艾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在本次“艾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存在交易“艾华转债”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张

  

  除此之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艾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艾华转债”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当“艾华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 是否行使“艾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4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艾立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8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1%;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艾立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曾丽军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4%。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上述股东持股股份均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披露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1,706,250股(含)的本公司股份;一致行动人艾立平、曾丽军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300,000股(含)的公司股份。上述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2,306,250股(含)的公司股份。

  截至2021年8月23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5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平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曾丽军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2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指的是历次送转股获授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以上股东除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减持计划期间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其他股东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的变化为公司可转债转股致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所致。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注:上述持股比例皆以截止2021年8月23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减持人承诺要求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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