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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下同)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375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6,55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3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公司行政部或者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财务部对募投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按项目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3、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登记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将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统计制成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4、财务部须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0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创电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而进行的变更。?

  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主要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简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2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7日(周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qb@veichi.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5日发布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1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智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贺琬株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1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7日(周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qb@veichi.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欧阳可欣

  电话:0755-8528 5686

  邮箱:zqb@veich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1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红卫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9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自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8月23日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8,072,525.03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8,072,525.03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0元。

  上述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单笔20万元以下且未并入表格1-12项的,合并计入“其他”):

  

  二、 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18,072,525.03元政府补助,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8,072,525.03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0元。

  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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