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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36           证券简称:双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乐股份”)董事会于2021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9:15至2021年8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张郭镇长安中路公司12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汉洲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9人,代表股份62,641,0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64%。

  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61,051,9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05%。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1,589,05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641,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89,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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