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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1-08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不超过14亿元规模恒逸石化股票的购买,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二、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变更。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基于当前公司股价情况、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进行相应的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特别提示 第6点”、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特别提示 第6点”、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股票来源 第十条”进行了如下调整。

  调整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股票总数 37,166,129股)以及通过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通过协议转让定向受让股东股份、大宗交易、竞价、融资融券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调整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通过协议转让定向受让股东股份、大宗交易、竞价、融资融券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2)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进行了如下调整。

  调整前: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股票总数份37,166,129股)以及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通过协议转让定向受让股东股份、大宗交易、竞价、融资融券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股票。

  (一)公司回购账户的股票: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0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0年11月19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2021年3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披露《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披露,截至2021年3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166,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9,988,586.91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通过协议转让定向受让股东股份、大宗交易、竞价、融资融券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剩余股票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通过协议转让、定向受让股东股份、大宗交易、竞价、融资融券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

  调整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通过协议转让定向受让股东股份、大宗交易、竞价、融资融券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股票。

  (3)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购买价格和定价依据”、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购买价格和定价依据”进行了如下调整。

  调整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37,166,129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1%;受让价格不超过13.72元/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二级市场上购买标的股票,购买价格参照届时市场价格。

  调整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二级市场上购买标的股票,购买价格参照届时市场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事项,公司相应拟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调整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修订 后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调整的决策程序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因监事李玉刚先生、倪金美女士、金丹文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内容调整有利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进;

  2、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5、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修订《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1-08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文件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会计政策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制度。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1-09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6年4月15日,恒逸石化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16年7月21日,发行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20号),核准恒逸石化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93,782,383股股份。

  2016年9月20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666,666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0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9,999,992.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34,376,666.6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5,623,325.33元全部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验确认,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97000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①2016年10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6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使用募集资金申购保本型理财产品40,000万元,于2017年11月13日使用募集资金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4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181.48万元,本金及收益合计40,181.48万元,已经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②2016年11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美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6日使用募集资金申购保本型理财产品20,000万元。于2017年4月7日使用募集资金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20,000万元,获得收益52.60万元,本金及收益合计20,052.60万元,已经汇入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10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9月27日,公司已将2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80,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437.6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562.33万元,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项目总投资32.5288亿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1月6日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6.3459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2,064,245.12万元。

  注2:上表所列“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已扣除前次募集资金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3,437.67万元。

  注3:上表所列“差异金额”为-1,071.48万元,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二)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8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7号)核准,本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发行170,592,433股股份、向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达集团”)发行75,124,910股股份、向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惠化纤集团”)发行75,124,91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本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300,000万元配套资金。

  2019年1月30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768,115.00股募集配套资金,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80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949,999,987.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9,088,768.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10,911,218.99元。

  上述募集资金2,949,999,987.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32,574,999.89元后的余额2,917,424,987.11元,已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中心开立的393575676554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97000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①2019年2月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136,667.38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时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购买的存款类金融产品获得收益920.29万元,已经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公司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为295,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908.8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1,091.12万元,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注1:上表所列“差异金额”为-147.49万元,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注2:上表所列“差异金额”为-993.79万元,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三)2020年配套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0年3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2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截至2020年10月22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1,000,000.00元后,剩余金额1,989,0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571907796110201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108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380,000.00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不含税)为12,622,641.51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7,377,358.49元。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4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9年5月9日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200,000.00万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海宁恒逸新材料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款项为人民币4,606,157,244.19元,扣除2019年1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用于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配套资金756,000,000.00元后金额为3,850,157,244.19元,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87,377,358.49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于2016年9月30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1月,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7日,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及用款需求,公司在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下新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根据募集资金监管要求,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文莱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月30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5月9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0月22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零,具体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部分已销户。

  2、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4,422.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为3,366.99万元,利息收入及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等为1,055.01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20年配套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240.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为238万元,利息收入为2.14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总额为376,562.33万元,2020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附表1-1)。

  2、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及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太仓逸枫),将该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收购杭州逸暻100%股权以及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1年半年度配套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附表1-2)。

  3、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9 年 5 月 9 日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附表1-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2、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太仓逸枫),将该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收购杭州逸暻100%股权以及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3、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24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附表1-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系实际投资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1-09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9月1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举行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具体如下:

  1、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邱奕博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毛应女士、董事会秘书郑新刚先生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代表人等参加。

  4、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21年8月30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hysh@hengyi.com),公司将在本次活动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1-09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奕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1-08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8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9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转D4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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