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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下转D64版)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8月26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对本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托管协议其他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的基本情况

  1、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以下基金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

  2、上述5只基金将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各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均转为A类基金份额,其收费模式不变;原有基金份额在直销柜台参与的各类优惠活动对转换后的A类基金份额继续适用,在其他销售机构参与的活动以各销售机构具体安排为准。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上述5只基金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5只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上述5只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上述5只基金C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申购赎回,目前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亦不开通场内申购赎回方式。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5只基金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目前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5只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5只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限制与各自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赎回和转换的限制一致。

  上述5只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本次调整后,上述5只基金各份额基金简称和代码信息如下:

  3、上述5只基金将对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进行调整,由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修改为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4、为确保上述5只基金分别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各自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各自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本次5只基金分别增设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据此对各自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5只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在各自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各自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对部分基金托管协议其他条款进行修订的基本情况

  1、修改托管协议中关于资金清算交收的约定

  (1)涉及基金:

  (2)具体涉及修订内容

  2、修改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中关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的约定,具体涉及修订内容:

  3、修改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各自托管协议中关于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约定、关于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的约定,具体修订内容见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的经修改后的托管协议。

  4、以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与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冲突,不涉及对基金合同的修改。

  投资者可访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前述涉及5只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调整部分托管协议条款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前述涉及5只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5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上述基金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1、《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3、《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4、《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5、《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下转D6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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