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新材”或“公司”)于 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银行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一)《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5366                                公司简称:宏柏新材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4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监事会于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怀国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 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5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803.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44.38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7,413.3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8,185.9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67.5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9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能5,000吨拟变更为年产9,000吨;投资总额由7,640.45万元变更为6,000.00万元。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上半年)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上半年)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汇,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总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远期结售汇的规模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严格执行公司内控有关规定,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公司财务部跟踪远期结售汇合约涉及的相关市场因素,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拟以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项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七、备查文件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3,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78,034,401.7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0,305,598.27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37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0年8月6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之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后续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此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0年修订)》《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有关规定,现将2021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