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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励寅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5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励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是基于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涉及公司自有资产抵押等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励寅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关联董事励寅、黄大庆、秦立罡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亿元的综合授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励寅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连带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及接受实际控制人为本次授信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88071                                公司简称:华依科技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成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边国娣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励寅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5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连带责任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励寅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连带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7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21.1200万股,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8323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463.357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7,284.4774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5,463.3574万股变更为7,284.4774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拟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草案)》原条款对比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宏路528号六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9日

  至2021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经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励寅、黄大庆、秦立罡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1年9月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C区4号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C区4号

  联系电话:021-61051366

  联系人:潘旻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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