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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二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二期)

  ● 预计投资总额:预计17096.4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约14840万元,流动资金2256.40万元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风险提示: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项目建成后拟投产产品的销售情况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一、关于建设项目的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澳赛诺”)计划在现有生产厂区的预留土地上,建设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二期),以进一步扩大CDMO的产能,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为公司带来新增产能约40万升。

  本次投资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二期)

  2. 项目建设主体: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 项目建设地点:建德市下涯镇丰和路18号

  4. 项目投资金额:约17096.40万元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 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6. 预计建设期:24个月,其中1座生产车间、丙类仓库及相关附属设施计划2021年三季度启动建设;另外1座生产车间计划于2022年上半年度启动建设。

  7. 项目建设内容: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项目新建生产车间2座、丙类仓库及相关附属设施,预计为公司带来新增产能约40万升。

  8. 项目投资估算:

  

  9. 效益分析:经初步测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约53.24%,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3.48年。

  (二)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 项目实施主体名称: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966847342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 法定代表人:赵德中

  5. 注册资本:20,300万元

  6. 成立日期:2007年2月13日

  7.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丰和路18号

  8. 主营业务:创新药高级医药中间体CDMO

  9. 股东构成:诺泰生物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1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项目建设可行性

  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07年2月,是一家以创新药注册中间体为主的定制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澳赛诺利用较强的研发与合成能力在艾滋病、肿瘤、关节炎等多个重大疾病领域,采用定制研发+定制生产的方式,每年为全球创新药企的30多个创新药研发项目提供高级医药中间体或原料药的定制研发生产服务(CDMO),解决其创新药品研发过程中的技术瓶颈、生产工艺路径优化及放大生产等难题,有效提高下游客户新药研发效率,降低其新药研发生产成本。

  澳赛诺拥有一支由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等多位知名专家领衔的国际化高水平研发团队,建立了基于精准控制的手性药物技术平台、基于本质安全的绿色工艺技术平台下的一系列高难度合成、纯化技术。澳赛诺根据客户定制研发需求,在综合考虑工艺路线的可行性、能否放大生产、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的基础上,通过采用更易获取的起始原料、更高收率的工艺路径、更短的合成步骤、更少的高危反应和危险化合物的应用,设计稳定可靠的生产工艺,并尽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生产过程的绿色环保和安全性。在此基础上,利用澳赛诺的生产设施,为客户提供从实验室级到吨级的定制生产服务,以帮助创新药企及时推进新药研发进程。

  澳赛诺服务的客户主要为欧美创新药公司,例如美国因赛特(Incyte)、美国吉利德(Gilead)、德国勃林格殷格翰(Boehringer Ingelheim)、美国福泰制药(Vertex)等创新药企。澳赛诺获得浙江省科技型企业、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及杭州市外贸进出口百佳企业称号,为建德市重点工业企业及建德市、梅城镇纳税大户,并被授予“雏鹰杯”最具成长潜力企业称号。

  澳赛诺一期项目已于2020年一季度搬迁至建德市高铁新区马目区块并开始生产,2020年澳赛诺实现营业收入35,020.64万元,净利润13,698.49万元,经营效益良好。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澳赛诺计划进一步增加CDMO产能,二期项目投产后,公司的CDMO产能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增强澳赛诺综合竞争力,提升澳赛诺的盈利能力。

  三、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尚未正式投建,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市场发展趋势。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扩大CDMO产能规模,提升公司生产车间的先进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长期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项目风险分析

  1. 本项目尚处于前期阶段,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手续的取得仍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 基于本项目涉及到未来市场、竞争环境、客户产品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可能存在市场发生变化、市场销售不理想等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同时,随着固定资产增加,计提折旧和摊销金额增加,若二期项目投产后,产品市场开拓不力而导致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提高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存在盈利减少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88076                                公司简称:诺泰生物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五项“风险因素”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8月24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上市监管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证券部的服务能力,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乐尔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后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乐尔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吴乐尔先生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1201室

  电话:0571-86297893

  传真:0571-86298631

  邮箱:ir@sinopep.com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吴乐尔先生简历

  吴乐尔先生,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硕士学历。曾任职于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自2021年4月起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日,吴乐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德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二期)的议案》

  议案内容:内容详见《关于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

  议案内容: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扩展,公司连云港工厂现有生产车间、环保设施和宿舍等已逐渐无法满足发展需要,寻找合适的承载扩产地块迫切需要。经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研究,公司现拟购买位于连云港工厂北测的原属连云港长风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的100亩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交易对价约为人民币4,700万元(含税)(具体以实际成交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日常经营需要,子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博思”)拟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银行授信,期限6个月,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新博思另一股东宁波鼎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比例信用保证。担保期限、金额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监管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证券部的服务能力,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公司现拟聘任吴乐尔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日常经营需要,子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博思”)拟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银行授信,期限6个月,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为该次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新博思另一股东宁波鼎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其在新博思的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比例信用保证。担保期限、金额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为准。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公司对子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解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新博思经营发展良好,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公司能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等各方面对新博思进行有效控制,且新博思其他股东已同意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泰生物”)董事会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9,817,941.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8,155,993.35元,其中:支付发行费用42,158,811.32元,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偿还银行贷款金额50,0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15,997,182.03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4,948,137.55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5月1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三、2021年上半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除此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6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57.4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3.98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90317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6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6月30日,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6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购买理财产品3.84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用于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及收益尚未归还至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6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并经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6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实施“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其中,公司将以增资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7,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借款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8,000.00万元募集资金。2021年7月5日,公司已完成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上表中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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