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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100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21号)(以下简称“批复”),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5,644,045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36395338

  邮箱:sfir@sf-express.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龙伟、宁小波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82492260

  邮箱:yuanxinyi@htsc.com(请发送认购意向函后电话确认)

  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田聃、龙海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5051166

  邮箱:ECM_Project_Ace21@cicc.com.cn(请发送认购意向函后电话确认)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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