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ST华钰 公告编号:临2021-073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5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持股50%的重要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塔铝金业”)名下康桥奇矿区开发、选厂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塔铝金业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借款期限为60个月,借款期限起始日以出借人实际转账之日起算,如借款分次转账支付并且转账日期不统一的,则逐笔借款的到期日逐笔起算,逐笔到期。本次借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塔铝金业的其他股东“塔吉克铝业集团”国有独资企业(以下简称“塔铝国有”,持有塔铝金业50%的股权)本次将不同比例向塔铝金业提供借款,公司本次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15:00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ST华钰 公告编号:临2021-076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3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
至2021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参加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9:00-13:00,下午15:30-17:00
(5)登记地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
(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费用自理。
(三) 通过传真、信函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函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会议登记需携带的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四) 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ST华钰 公告编号:临2021-072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季度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般规定》、《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有色金属(2020年修订)》、《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钰矿业”或“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4-6月)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产销量及盈利情况披露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ST华钰 公告编号:临2021-074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8月15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上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持股50%的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塔铝金业”)名下康桥奇矿区开发、建设选矿厂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塔铝金业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借款期限为60个月,借款期限起始日以出借人实际转账之日起算,如借款分次转账支付并且转账日期不一的,则逐笔借款的到期日逐笔起算,逐笔到期。塔铝金业的其他股东“塔吉克铝业集团”国有独资企业(以下简称“塔铝国有”,持有塔铝金业50%的股权)本次将不同比例向塔铝金业提供借款,公司本次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系为了满足塔铝金业项目建设所需,且是在不影响上市公司自身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ST华钰 公告编号:临2021-075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钰矿业”)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塔铝金业”)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60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为6%。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交易因向重要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超过公司持股比例的借款而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公司审议、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前,塔铝金业不构成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从而公司与塔吉克铝业不构成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情况详见本公告中“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 因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的重要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名下康桥奇矿区开发、选厂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塔铝金业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借款期限为60个月,借款期限起始日以出借人实际转账之日起算,如借款分次转账支付并且转账日期不统一的,则逐笔借款的到期日逐笔起算,逐笔到期。本次借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塔铝金业为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0%,“塔吉克铝业集团”国有独资企业(以下简称“塔铝国有”)持有塔铝金业的股权比例为50%。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借款,塔铝国有将不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塔铝国有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拟对塔铝金业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审议、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前,塔铝金业不构成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从而公司与塔吉克铝业不构成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共计4.9亿元人民币,并已通过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借款资金来源公司拟优先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因本次非开公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发行完成,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实际发生额为0元;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7,000,000美元,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实际发生额为7,000,000美元;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12,000,000美元,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实际发生额为4,315,279.30美元。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1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37,598,600元担保。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塔铝金业是公司重要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塔铝国有为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因塔铝国有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金额的财务资助,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塔吉克铝业开放式股份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1月15日(2010年4月18日依法重新登记)
3、个人识别号码:0710002810
4、纳税人识别号:070005224
5、注册地址:塔吉克斯坦共和国,735014,图尔松扎德市
6、注册资本额:305,891,018索莫尼
7、塔铝国有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拥有塔铝国有公司100%股份。
8、塔铝国有公司是一家根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设立和经营的公司,依据章程以舍拉里卡比罗夫先生为塔铝国有公司的代表,是塔吉克斯坦最大的国有企业,也是塔吉克斯坦具有战略意义的企业之一。
三、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27日;
3、注册号:0710002810;
4、注册地址: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图尔松扎德市136号;
5、注册资本额:1,000索莫尼;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塔铝金业总资产1,761,263,397.26元、净资产1,127,573,731.25元、营业总收入4,537.81元、净利润-34,485,715.5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借款的主要内容:
1、借款对象:塔铝金业;
2、借款金额:2,000万美元;
3、借款期限:60个月,借款期限起始日以出借人实际转账之日起算,如借款分次转账支付并且转账日期不统一的,则借款的到期日逐笔起算,逐笔到期;
4、借款利率:年利率6%;
5、借款用途: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6、借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7、关联交易的定价: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定价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补充其建设资金,降低其融资成本。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自身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提供借款的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公司拟对塔铝金业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情况下进行的,借款人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目前为在建矿山,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其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向塔铝金业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康桥奇矿区开发、选厂和必要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向其提供借款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遵循了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向塔铝金业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康桥奇矿区开发、选厂和必要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向其提供借款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遵循了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向塔铝金业借款的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审议、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前,塔铝金业不构成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从而公司与塔吉克铝业不构成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共计4.9亿元,并已通过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借款资金来源公司拟优先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因本次非开公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发行完成,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实际发生额为0元;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7,000,000美元,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实际发生额为7,000,000美元;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12,000,000美元,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实际发生额为4,315,279.30美元;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1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37,598,600元担保。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1020 公司简称:ST华钰
债券代码:113027 债券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零二一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扎西康采选改扩建项目——2020年12月,公司组织专家、设计院、监理,对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改扩建工程-采矿工程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建设项目各项工程达到了设计和规范要求,建设项目的完成保证了扎西康矿山生产的连续性和延展的需要。目前,改扩建工程项目进入系统试运行阶段,已报批隆子县安监局备案,同时委托第三方安全验收评价机构,在进行项目安全验收及评价报告编写过程中,预计2021年9月底可完成验收评价,再提交自治区应急厅验收备案和验收通过批复。项目验收获批后,办理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改扩建工程进入正式生产阶段。该项目的投产,将提高扎西康矿山出矿品位及进一步稳定矿山的服务年限。
2、亚太矿业泥堡金矿项目——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批准贵州亚太矿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泥堡金矿采矿权延续的通知》(黔自然资审批函[2021]394号):准许泥堡金矿采矿权延续登记。截止目前,亚太矿业名下拥有两项有效矿业权,分别为“贵州亚太矿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泥堡金矿采矿权” 和“贵州省兴仁县泥堡南金矿详查探矿权”。具体矿权明细如下:
延续已取得“贵州亚太矿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泥堡金矿采矿证”,有效期限自2021年2月至2051年2月。
贵州省兴仁县泥堡南金矿详查探矿权:已完成了延续工作,有效期自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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