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63 公司简称:空港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四、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有序开展,并严格控制成本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影响。实现营业收入48,433.96万元,同比上升46.66%;实现利润总额2,649.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60.8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6.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27.5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01,775.41万元,比年初下降5.51%;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126,950.92万元,比年初上升1.87%。
(一)贯彻落实内控体系,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以内控成果实施为重心,严格按照内控规范制度及流程要求,对工作流程及工作方式进行梳理、优化,促进内控体系行之有效。公司制定《2021年上半年内控执行情况测试预案》,并深入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对内控体系执行情况进行测试。通过测试,公司在实施重大事项前决策、审批手续的办理,关联交易的管理,报批事项的审批效率都有了很大提高,内控成果的实施,确实起到了指导工作、理顺关系、提高效率、防范风险的作用。
(二)扎实推进主营业务开展
1.房地产开发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开发建设的MAX空港研发创新园A区项目(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完成施工许可证申领,正在进行开工准备工作;MAX空港研发创新园B区项目(建筑面积约2.39万平方米)已完成施工,正在积极准备竣工验收相关手续。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瑞置业累计出租空港融慧园内楼宇13栋,共计57,399.22平方米;继续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沟通,完善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大孙各庄村村南土地、房产的处置方案。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诺丁山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临空信息产业园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1.78万平方米)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二期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司参股公司北京金隅空港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第22街区SY00-0022-6015R2二类居住、SY00-0022-6016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建筑面积约17.4万平方米)其中1300套共有产权房全部售罄,住户已经入住,公服配套设施已经全部移交完毕,下一步参股公司北京金隅空港开发有限公司将对项目剩余自持商业和全部半地下库房进行出租运营。公司参股公司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参与建设的“广电产业、军事通信产业、高科技产业创新产业园”项目,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已于2021年6月9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正在办理产权证明,项目二期规划方案经调整后,正处于报批阶段。
报告期内,天瑞置业实现营业收入2,563.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268.43万元,净利润-11.17万元,亏损额度较上年同期减少约268.19万元。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同期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及市级、区级文件精神,为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标准的承租企业租金予以减免,导致租金收入减少,本期正常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即将竣工验收的项目的市场招商推介力度,以尽快实现资金回流。
2.建筑施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实现开复工总面积约131.91万平方米。相关资质方面,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劳务分包、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等多项资质,涵盖多个领域,业务资质体系日趋完善。
对于建筑工程业务,公司不断优化业务模式,严把质量和安全关,推行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各建筑分公司成本、财务独立核算,从工程承建到工程款催缴均各负其责,使得经营决策效率不断提高。此外,天源建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如铝模板支撑系统、FS现浇混凝土免拆保温模板系统等、筑粒混凝土技术、快刻石膏粉刷技术、绿色装配式。已申请研发实用新型专利共计26项,并申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天源建筑依托主营业务多元化发展,在主营业务建筑施工的基础上成立专业分公司:装饰分公司、消防智力运维分公司、供热与制冷智力运维分公司、新材料与环保科技分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两座,辐射顺义全区。
报告期内,天源建筑实现营业收入38,82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4,916.28万元,净利润-572.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约522.28万元,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同期业务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本期基本恢复正常。
3.物业租赁与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园区软硬环境建设水平的同时,不断壮大公司市场营销部人员配置,加强对区域投资性房地产租售情况的调研、分析,根据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不同类型及所在区域,研究制定符合市场的招商方案,持续加大对即将竣工项目的市场招商推介力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持物业可出租面积约21.43万平方米(不含天瑞置业开发的空港企业园项目),出租率约85.5%。全资子公司天地物业物业管理面积约为21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自持物业的出租和物业管理业务实现收入6,362.3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185.18万元,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同期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 号)及市级、区级文件精神,为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标准的承租企业租金予以减免,导致租金收入减少,本期正常经营。
(三)以主业为中心,拓展投资业务
公司新的发展战略定位为“现代临空产业地产综合运营开发商,科技创新企业投资服务商”,在继续做好现代临空产业地产综合运营开发商原有业务的同时,公司通过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积极拓展投资业务,旨在了解、获得新的产业、项目资源,逐渐形成原有传统业务的有力补充,发挥协同效应,加快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已参与投资包括云鼎基金、潍坊高精尖基金等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及伟光汇通旅游产业、哈工大研究院等股权投资项目,公司积极行使出资人权利,定期、全面做好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970.75万元。
第四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志齐
2021年8月25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1-04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赵志齐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提高事务所审计服务质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35万元,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空港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关于向关联方出租楼宇并提供物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置业”)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临空兴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空兴创”)签订《租赁合同》,天瑞置业拟将其名下位于空港融慧园的16-D号楼出租给临空兴创,出租面积合计1,693.60平方米,租赁期限:6年4个月,租赁合同总金额为6,379,452.48元。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临空兴创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服务费11.48元/月/平方米。
本次向关联方出租楼宇并提供物业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及物业服务收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策略。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空港股份关于向关联方出租楼宇并提供物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赵志齐、韩剑、陈文松回避表决)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9月10日下午14: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4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空港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1-042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下午1: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4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焦晓晶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提高事务所审计服务质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35万元,聘期一年。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1-04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2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2323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8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81,400.00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304,000.00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24,600.00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2,101.2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执业资质: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12,900.00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00.00万元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许培梅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顾欣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松清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收费6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7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5万元,内控审计35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长49%,主要是随着公司规模增加导致需投入审计专业技术员工及工作时间增加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服务2个会计年度,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因业务扩大及转型升级,制定了新的发展战略。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专长,提高事务所审计服务质量,经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后,双方达成一致,公司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公司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同意公司改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认为:立信具备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改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核查立信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认为其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5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9日
至2021年9月10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5:00至2021年9月10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5:00至2021年9月10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1年9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1-04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出租楼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置业”)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临空兴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空兴创”)签订《租赁合同》。天瑞置业拟将其名下位于空港融慧园的16-D号楼出租给临空兴创,出租面积合计1,693.60平方米,租赁期限:6年4个月,租赁合同总金额为6,379,452.48元。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物业”)拟与临空兴创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服务费11.48元/月/平方米。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临空兴创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临空兴创未发生过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瑞置业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开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临空兴创签订《租赁合同》。天瑞置业拟将其名下位于空港融慧园的16-D号楼出租给临空兴创,出租面积合计1,693.60平方米,租赁期限:6年4个月,租赁合同总金额为6,379,452.48元。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地物业拟与临空兴创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物业服务费11.48元/月/平方米,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临空兴创未发生过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临空兴创,临空兴创为公司控股股东开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临空兴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廉国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翻译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
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临空兴创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08,379.73元,净资产额-901,620.2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72.83元,净利润-508,512.55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出租标的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瑞置业名下位于空港融慧园的16-D号楼。
(二)空港融慧园16-D号楼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交易标的运营情况
空港融慧园16-D号楼系天瑞置业自行开发建设,该楼宇产权于2009年6月26日取得,产权证号为:X京房权证顺字第217442号。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以租赁标的所处区域的租赁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周边同类型标的的租赁价格,符合公允原则。
五、《租赁协议》及《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租赁协议》主体
甲方(出租房):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北京临空兴创科技有限公司
2、房屋基本情况
(1)本合同所指房屋位于北京顺义区空港融慧园16-D号楼。
(2)该房屋建筑面积1,693.60平方米。
(3)房屋交付状态为:简装。
3、租赁期限
(1)租赁期:租赁期为6年4个月。租赁日期为2021年09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免租期:免租期为4个月。自2021年09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 日止。免租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但乙方须缴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能源使用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水电费、供暖费、燃气费、电梯维保费、空调机组维护费等相关能源费用),具体费用乙方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4、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单价(不含物业费)首年为1.62元/平方米/日,每两年租金单价涨幅为0.1元/平方米/日,一年按365日计算。具体如下:
第一、二年度: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租金单价1.62元(人民币)/平方米/日,年租金1,001,425.68 元,合计2,002,851.36元;
第三、四年度:2024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租金单价1.72 元(人民币)/平方米/日,年租金1,063,242.08 元,合计2,126,484.16元;
第五、六年度:2026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租金单价1.82 元(人民币)/平方米/日,年租金1,125,058.48 元,合计2,250,116.96元;
(2)租金支付方式:房屋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免租期结束后10日内向甲方交付首年租金。之后租金支付日为每年12月31日前。
(3)押金:乙方应于合同生效10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保证无任何拖欠费用或违约金,未对房屋造成损坏、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同时,将企业注册地址迁出该房屋,甲方应于10日内将押金如数返还给乙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
5、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但没有使用的租金,并赔偿乙方相当于贰个月房租的违约金(以解除协议当年的月租金计算):
①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享有物业服务超过90天,如无法正常使用水、电、气及取暖等;
②标的房屋被相关机构查封或拍卖或因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但没有使用的租金,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当于贰个月房租的违约金(以解除协议当年的月租金计算):
①在协议期限内乙方累计拖欠租金超过90天;
②乙方利用该标的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③乙方擅自拆改标的房屋主体结构,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的。
6、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物业服务合同》主体
甲方:北京临空兴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物业服务期限
物业服务期限为2021年9月1日起,终止日期为空港融慧园业主委员会与乙方签订终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
3、物业服务费:人民币11.48元/月/平方米(按实测建筑面积)
4、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而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进,乙方未能改进的,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有关当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签章后生效。
(三)董事会对本次付款方支付能力的判断和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对临空兴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未来业务模式的认真审查,认为临空兴创具备按协议约定支付本次交易款项的能力。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出租楼宇并提供物业服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及物业服务收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策略。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租楼宇提供物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瑞置业与公司关联方临空兴创签订《租赁协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瑞置业与公司关联方临空兴创签订《租赁协议》,向临空兴创出租其名下的空港融慧园16-D号楼的事项;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地物业与临空兴创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天瑞置业向临空兴创出租空港融慧园16-D号楼,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并为其带来稳定租金及物业服务收入,本次交易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向关联方出租楼宇并提供物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公司向关联法人出租楼宇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策略,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需求,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本次出租楼宇并提供物业服务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出租楼宇并提供物业服务的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
3、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向关联方出租楼宇并提供物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二)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九、报备文件
《租赁协议》
《物业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21-04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新签合同情况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归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2021年4-6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2021年第二季度新签项目情况
二、2021年1-6月累计签订项目情况
三、2021年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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