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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009,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0,700,000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4号),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苑东生物”或“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90,000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20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20,09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533.5117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75.4883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对应限售股数量3,009,000股;其他限售股股东18名,对应限售股数量30,70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9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33,70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698%,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9月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闵洲、姚尔刚、易荣飞、何逸宁、张洪刚、尚晓梅、徐腾、刘聚涛、李晓楠、项红、济佰(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普众信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库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德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德福二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通东拓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时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榕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苑东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苑东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苑东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如本企业/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本人持有的苑东生物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苑东生物所有,本企业/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苑东生物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向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中信证券苑东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苑东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有关限售期的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苑东生物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苑东生物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3,70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698%。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009,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0,7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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