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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08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08月13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娟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监事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6);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7)。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高笋塘支行申请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为敞口人民币1,500万元内(含),期限为12个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料光纤公司”)以自有不动产为全资子公司光通信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光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交易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8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及四川汇源塑料

  光纤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高笋塘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成都分行高笋塘支行”)申请敞口人民币 1,500 万元内(含),期限12个月的综合授信事宜,该综合授信业务即将到期。

  光通信公司为保障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拟在授信期限届满之日起继续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高笋塘支行申请敞口人民币 1,500 万元内(含),期限12个月的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料光纤公司”)以其位于崇州市工业区的自有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川 2018 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372号)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此外,光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新业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中一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光缆、电力系统特种光缆、智能变电站预制光缆、电力设备在线监测装置、森林防火产品、电工器材、通信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塑料管道及附件的研制、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光电复合缆、传感光缆、预制光缆、预制电缆、预制尾缆、预制光电复合缆、光纤配线设备、综合配线设备、光纤通信及传感设备的销售及技术服务(不含许可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软件开发与计算机系统集成;进出口贸易;建筑强弱电系统安装、集成;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及施工;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公共安全设备的研发与生产;设备租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2、光通信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其中2021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综合授信及担保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光通信公司为保障生产经营,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高笋塘支行申请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为敞口人民币1,500万元内(含),期限12个月。

  抵押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同意光通信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业务,同意子公司塑料光纤公司以其自有不动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塑料光纤公司拟在光通信公司取得光大银行成都分行高笋塘支行综合授信额度后与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光通信公司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高笋塘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内(含)敞口,期限12个月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2、公司控股子公司塑料光纤公司为光通信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光通信公司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光通信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

  4、公司控股子公司塑料光纤公司为光通信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因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光通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同意子公司塑料光纤公司以其自有不动产为光通信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光通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塑料光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意塑料光纤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通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3,100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为11.53%;本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实际发生额)为2,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为8.9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6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适用 √ 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百分比差异的原因系四舍五入所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278.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6.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70.98%。

  2021年上半年,公司光纤光缆及相关产品业务营业收入20,696.14万元,占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97.27%,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9.55%。报告期内,公司光缆业务较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执行国家电网输变电项目去年中标的项目。公司已入围中石油甲级供应商,陆续开发了华北石油管理局、新疆石油管理局、西南油气田及大庆石油管理局等客户并在报告期内实现销售业绩。在线监测业务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幅明显,报告期内开拓了陕西、江西两省在线监测业务市场。塑料光纤、工控传感、消费电子及模块业务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公司顺应市场需求,在保持常规产品市场份额的同时,以优势产品增加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扩大光模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但推广进程还较为缓慢,后期将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客户对产品性能稳定性的要求。

  2021年上半年,公司通信工程及系统集成业务营业收入581.92万元,占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2.73%,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0.84%,主要原因系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出售了主营通信工程及系统集成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源吉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二)重大影响事项

  1、关于变更重组承诺的事项

  2019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变更的议案》,未获通过。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变更的议案》,未获通过。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继续延长重组承诺期限的议案》未获通过。

  2019年8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了《关于对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监管措施的决定》([2019]28号)和《关于对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监管措施的决定》([2019]29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披露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2020年8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具体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2021年6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中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具体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2、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6月1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京03民初464号],冻结被告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的平安汇通广州汇垠澳丰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B级份额203,500,000元(含全部本金及损益)。

  2018年7月6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8)粤04财裁定保7号],裁定冻结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在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的全部平安汇通广州汇垠澳丰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B级份额及其全部收益(初始认购金额为203,500,000.00元),冻结数额以人民币101,133,842.5元为限,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2018年10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8)粤0303执保2461号],裁定轮候查封被申请人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的全部平安汇通广州汇垠澳丰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B级份额及其全部收益(初始认购金额203,500,000元)。查封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计算三年,冻结金额以人民币36,800,633.49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10月1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56号),裁定对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在价值86,557,0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1月2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69号),裁定对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960万股股份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2月4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因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与蕙富骐骥合同仲裁案出具《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74号],裁定对蕙富骐骥名下4,000万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查封、冻结(轮候冻结)。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本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4、关于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所代表的资管计划清算的事项

  2018年9月20日,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有限合伙人深圳平安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函,有限合伙人平安大华所代表的资管计划已于2018年9月19日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期。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清算方案等进展情况。

  5、关于控股股东与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刘中一签署的《协议书》诉讼事项

  2020年2月10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中一先生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1民初63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0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蕙富骐骥和董事兼副总经理刘中一先生转发的关于《民事判决书》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1年3月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蕙富骐骥和董事兼副总经理刘中一先生转发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80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804号)。

  6、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吉迅数码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30日、12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同意以人民币2,398.26万元的价格向贺麟先生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吉迅数码51%的股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已与贺麟先生完成本次吉迅数码股权的交割手续。吉迅数码于2020年12月31日取得了成都市青羊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吉迅数码的股权。截至2021年2月5日,交易对方贺麟先生已支付了全部交易价款和违约金。

  7、关于要约收购事项

  2018年2月27日、3月1日,要约方安徽鸿旭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乐铮分别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和《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时,尚未收到安徽鸿旭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乐铮《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后续进展等情况。

  2018年8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018年10月28日,四川证监局就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进行责令改正,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尚未收到安徽鸿旭关于前述要求整改事项的报告。

  2020年3月9日,四川证监局出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具体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官方网址(http://www.csrc.gov.cn)。

  8、并购基金设立的事项

  2017年6月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中经宏熙(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宏熙”)及股东上海乐铮(筹划时持有3.34%的公司股份)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合作,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自筹资金投资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无实际进展。

  以上内容可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波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4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08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08月13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何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董事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6);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高笋塘支行申请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为敞口人民币1,500万元内(含),期限为12个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料光纤公司”)以自有不动产为全资子公司光通信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光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刘中一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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