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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祝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公司全体监事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因公司全体监事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1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一)《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的意见。《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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