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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四)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齐齐哈尔泰瑞通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通”)于近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泰瑞通与黑龙江利浦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浦斯”)买卖合同纠纷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的《民事判决书》((2021)黑民终247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泰瑞通于近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黑民终247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1,145.78元,由上诉人齐齐哈尔泰瑞通经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在泰瑞通诉利浦斯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利浦斯在庭审现场提交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虽然泰瑞通销售给利浦斯的设备合同价格为3,100万元,但是利浦斯公司只承担1,700万元,泰瑞通自行承担其余1,400万元。然而,根据泰瑞通与相关设备供应商签订的《设备进口协议》,泰瑞通供应给利浦斯的设备采购成本已高达1,848万元,“《补充协议》”明显不符合基本商业逻辑。针对这一情况,公司已于2021年5月19日向诸暨市公安局报案。

  泰瑞通与利浦斯的上述交易,发生于梁喜才担任公司副总裁兼建华医院董事长、法人代表及院长职务期间,梁喜才因涉嫌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已被司法机关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目前上述案件已从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至诸暨市人民法院,刑事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公司后续将对上述相关事项涉及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调整金额目前无法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1)黑民终247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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