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2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永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金永传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皮安荣先生、王玉琦先生、独立董事焦世经先生、刘俊先生、陈冬华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弘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监事杨炳生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01、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 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 议案名称:债券期限及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 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 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 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 议案名称:担保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0、 议案名称: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1、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2、 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0、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6.01、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2、 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3、 议案名称:债券期限及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4、 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5、 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6、 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7、 议案名称:担保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8、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9、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10、 议案名称: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11、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12、 议案名称:续期选择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13、 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申请注册中期票据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申请注册永续中期票据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00包括12个子议案,经逐项表决,其子议案3.01-3.12均获得通过。
议案6.00包括13个子议案,经逐项表决,其子议案6.01-6.13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浩、刘曼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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