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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10号)审验。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二)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2021年1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 号)同意,截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已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131,567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716,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351,671.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365,323.28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加上应支付的其他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1,341,633.55元,减去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主承销商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480,602.28元后,到账金额为492,226,354.55元,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33号)审验。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面修订。本公司严格依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1、2017年2月1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17年3月4日,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公司子公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限用于公司子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82,000吨)”中的募集资金共计13,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实施建设运营“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2017年11月2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子公司对应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截至2020年4月13日,“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的专项账户(银行账号:21123001040007239)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并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的有关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截至2020年5月11日,“雄塑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专项账户(银行账号:80020000009991231)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并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签订的有关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截至报告期,除上述已注销的专项账户外,公司的其他存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常使用,所有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品;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二)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易门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截至2017年1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20,829.41万元(含发行费825.2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33号)。

  2017年3月2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829.41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同意后予以披露。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截至2021年6月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4,976,221.92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1,341,633.55元,拟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96,317,855.4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61号)。

  2021年6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317,855.47元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同意后予以披露。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本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品;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上半年,公司未赎回理财产品期初余额1,700万元,期间公司累计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金额2,000万元,累计赎回短期理财产品的金额3,7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短期理财产品。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017年度,公司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82,000吨)”募集资金13,0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13,002.4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本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为2017年度新增设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于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82,000吨)”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及公司自筹资金。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了整合公司优势资源,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水平,现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雄塑”)进行增资。

  2、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增资事项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于2021年0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云南雄塑增资人民币9,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云南雄塑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9,000万元人民币。现将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 号)同意,截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4,131,5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716,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351,671.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365,323.2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33号)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 2021年 6 月29 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云南雄塑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6月29 日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截止 2021 年 06 月 0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4,976,221.92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 1,341,633.55 元,拟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 96,317,855.47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日,2020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997.46 万元,另外收取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4.4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8,183.49万元。

  为了整合公司优势资源,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水平,现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向云南雄塑进行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云南雄塑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9,000万元人民币。云南雄塑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云南雄塑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其不被用于除募投项目外的其他用途。

  (二)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增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住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文昌路218号302室

  (三)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5MA6NWKHKXE

  (五)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6日

  (六)经营范围: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塑料制品、五金电器、水龙头、电器开关插座、装饰材料(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营、专控商品)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6月30日,云南雄塑资产总额16764.18万元,负债总额1981.38万元,净资产14782.79万元,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70.27万元,净利润-70.5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投入全资子公司系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其不被用于除募投项目外的其他用途。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发展仍受市场环境、行业趋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的募投项目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能够满足募投项目主体建设资金需求,将有利于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效率,扩大资产规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要求。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 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系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系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后,累计可用于现金管理额度共25,000万元,其中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10号)审验。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止 2021 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管情况如下: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2017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江西雄塑”为“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的简称(下同),河南雄塑为“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的简称(下同),海南雄塑为“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简称(下同)。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 号)同意,截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4,131,5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716,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351,671.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365,323.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33号)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截止 2021 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管情况如下:

  

  (2)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云南雄塑”是指“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2、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4,687.57万元(含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20,004.21万元),另外收取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593.4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收益806.4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229.49万元;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997.46万元,另外收取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4.4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8,183.49万元。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尚未使用金额合计52,412.98万元。

  目前,江西雄塑业务持续拓展,河南雄塑平稳运营,海南雄塑募投项目已实现投产,云南雄塑在建中,预计2021年年底投产。

  考虑到市场的开拓进展与相关募投项目后续使用资金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拟增加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后,累计可用于现金管理额度共25,000万元,其中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子公司使用,但应按照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分别予以合并计算。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安全性高;

  3、流动性好;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5、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实施方式

  本次投资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2、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切实落实如下举措:

  1、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相关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在投资对象选择时,应严格筛选投资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中以募集资金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还应获取发行单位提供的保本承诺。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实施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后,累计可用于现金管理额度共25,000万元,其中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0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拟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继续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依据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对现金管理投资品种、日常跟踪、监督与检查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能够有效防范并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此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其中,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实施前,应取得所投资产品发行方的保本承诺。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中信证券对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6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议案3需逐项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设置如下: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无累积投票提案。议案三需逐项表决。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证券投资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528203。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应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传真号码:0757-81868063。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14:10~14:25进行签到,14:25进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人:杨燕芳,联系电话:0757-81868066,邮箱地址:XS300599@126.com。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下:

  1、投票代码:“350599”;

  2、投票简称:“雄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本人/本公司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

  

  注: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具体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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