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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4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2月9日,公司公布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拟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控制的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87,868,194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1.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1,872.34万元(经2020年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应调整发行价格),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11184号)。2020年6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184号),并分别于2020年6月21日和2020年7月6日进行反馈回复和修订。2020年7月21日,公司对《关于请做好宁波华翔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进行了回复。2020年8月9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4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8月13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下午14:3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8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其存放募集资金账户拟做销户处理。截止2021年8月25日,账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共计1,084.78万元。本次会议同意使用上述节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公司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4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下午15: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认真、仔细地阅读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其存放募集资金账户拟做销户处理。截止2021年8月25日,账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共计1,084.78万元。本次会议同意使用上述节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4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7年10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180,16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25元,共计募集资金204,382.8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6.6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01,086.21万元,已由主承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35,309.2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66.28万元;2021年度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413.75万元,2021年度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3.0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5,723.0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59.35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6,259.27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以及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中介费尚未置换的部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8日、2018年5月25日、2020年6月3日、2021年6月24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4.21%,主要是当年投入永久补充流动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313.23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4.21%,主要是当年投入永久补充流动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313.23万元。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4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1 年8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5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7,868,19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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