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说明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拟对公司全称、证券简称、英文全称及简称进行变更,并对应修改《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变更具体内容见下表:
以上公司中文全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关于上述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事项,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相关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变更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的原因
公司2013年启动从传统洁净行业向新材料行业的转型,以高端精密涂布技术为核心在新材料领域积极布局高精尖产品群,通过自主创新取得了一系列技术成果,构建起了基于客户需求的全方位、多元化的特色产品体系。
公司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破解新材料领域“卡脖子”难题为目标,在新材料行业的多个细分领域实现技术突破,致力于成为新材料领域数一数二的综合服务商。其新能源材料铝塑膜、光电材料高端OCA等产品均打破了国际巨头的垄断,实现了国产化替代。
同时公司的新材料业务的营收占比逐年攀升,2021年上半年已超过60%,成为公司的主要营收来源。为有效实现董事会确立的聚焦新材料领域的公司战略,进而推动主营业务的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发展目标,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能更好地体现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方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名称与公司目前的实际业务和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全称与证券简称变更有关的事项,同时办理《公司章程》和其他所有的公司制度、证照等各类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的变更工作以及对外投资企业投资方名称变更登记、知识产权权利人变更登记等在内的全部相关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手续。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拟变更全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变更的中文全称、英文全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公司将在变更全称及证券简称相关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工商、税务等相关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3、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进展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21-085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2021年9月10日(周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9月10日(周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9月10日当天,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9:15至2021年9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年9月6日(周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1年9月6日(周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公司2021年8月25日的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2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须就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1年9月8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田丹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ir@szselen.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9:15时,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发布《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告》,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骨干人员共79名激励对象授予4,770.00万份股票期权。
2、非公开发行
2021年5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公司拟面向不超过35名投资者募集资金不超过8.29亿元,其中6.6亿元将用于扩建两条铝塑膜生产线,其余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目前公司已经在常州基地预留了项目规划用地,同时项目已经完成了发改委备案及能评,其他手续正在办理中。
3、实控人股权质押
截止2021年6月30日,控股股东侯毅先生其累计质押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且部分质押贷款已经超过了质押期限,目前侯毅先生正在积极与质权人协商贷款续期事宜。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主要是基于个人资金需要,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督促其控制风险,并会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逾期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逾期短期借款共计712,397,819.03元。公司正积极与银行协商并筹措资金及时归还上述短期借款,并与银行积极协商存量借款的续期工作,必要时将采取处置公司资产的方式归还已逾期的短期借款,确保公司稳定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21-08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总部(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8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为准确反映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情况,清晰阐述公司聚焦新材料行业的战略定位,公司拟将名称变更为“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Xinlun New Materials Co., Ltd.”,将证券简称变更为“新纶新材”,英文简称变更为“XINLUN”,证券代码仍为“002341”。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更名,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章程》全文及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21-08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总部(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8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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