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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1-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1-095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该事项已经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5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185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并予以受理。2021年6月1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48号),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公开披露了审核问询函回复。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1年8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收购苏州工业园区建胜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事项

  2020年1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苏州工业园区建胜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021年1月22日,苏州旭创与交易对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20210122),2021年2月1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名称由“苏州工业园区建胜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旭创光电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变更后苏州旭创持股比例为100%。公司拟利用其土地及房屋建设苏州旭创光模块业务总部、生产及研发中心,有利于企业加强战略管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运营监管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人才培养能力和服务支持能力,可以使得企业管理更加集约化、系统化,有利于品牌建设和未来发展。

  3、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事宜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02月10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中伦律所出具了《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修

  2021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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