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回购价格为9.30元/股。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3,638,800股变更为293,578,800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并于2020年10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并于2020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0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09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277.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

  6、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万东、曾令龙、唐骁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44,69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8,939,8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48,939,800股,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9.30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0股,本次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55.8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54号)。

  4、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办理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3,638,800股变更为293,578,8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积极性。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