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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65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表决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及相应的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送。

  (三)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继童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审查2021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审查通过关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未发现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存在违反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2、审查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半年报”,包括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半年报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8月25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的规定须载列于中期业绩初步公告的所有资料,已收录在本公司刊登于联交所网站的《2021年半年度业绩初步公告》中。

  除特别说明外,本摘要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除另有说明外,本摘要中有关本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道路/项目及所投资企业的简称请参阅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股息(2020中期:无),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龙大公司于2020年11月末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纳入集团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对上年同期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开展了40亿元永续债融资,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按相关规定,在计算上述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已扣除永续债的影响。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本公司境内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本公司股东总数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 股

  

  附注: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67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外环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外环公司人民币3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为外环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获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2021年8月25日,本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了《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业务承诺函》,本公司同意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外环公司”)占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上述授信额度,用于商业承兑汇票融资,并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有关担保授权已获得本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集团可以对多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对多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3月24日、5月17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1年4月27日的通函。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人全称: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3楼306房;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策;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的开发、建设、收费和管理,以及配套综合服务等。外环公司未曾聘请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外环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外环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外环公司以外环高速合法拥有的收费权及经营活动中可收取的收益及债权为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总额度人民币65亿元的银行贷款。外环公司累计提取贷款约人民币47亿元,并已于2020年年末全部偿清,截至本公告日尚可使用贷款额度约人民币18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业务承诺函》,本公司同意在约定的授信期间内,为外环公司所签发或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证,一旦招商银行任一分支机构接受持票人就外环公司签发或承兑的票据提出贴现申请,本公司将就外环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自承诺函生效之日(2021年8月25日)起至授信期间招商银行所贴现每笔票据到期日另加3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3月24日就本集团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意见,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24日的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88.5亿元,包括因银行为本公司发行人民币8亿元债券提供担保而进行的反担保、按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为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的阶段性担保以及将于2021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失效的为多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担保的授权(其中包括本次担保)。此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还对外提供了约人民币3,304.5万元担保(本公司已在收购协议中采取了充分的风险防范措施)。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51,485.5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4,992.5万元。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外环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64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集团”、“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及会议补充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2021年8月11日和8月17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1年8月17日。

  (三)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全体监事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集团采纳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实施该项准则,对本集团2021年上半年的净利润没有影响,分别增加2021年上半年PPP项目建造服务收入和建造服务成本约1.87亿元。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使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完善董事会授权体系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按照议案中的方案完善董事会授权体系,其中包括批准修订《总裁工作细则》。修订后的《总裁工作细则》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三)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①公司名称由“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②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将第一章第1条原“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修订为“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第一章第4条有关公司中英文名称的条款由“公司注册名称: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Shenzhe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修订为:“公司注册名称: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Shenzhen Expressway Corporation Limited。”

  上述第(三)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参与万和证券增资扩股事项已终止,并已收回增资款人民币9.5亿元及相关利息。

  ● 本公告为自愿性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等有关方于2020年8月21日签订了增资协议,本公司拟以人民币9.5亿元认购311,475,410股万和证券新股份。有关事项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21日的《关于参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除非经增资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延长有关期限,万和证券应于增资协议签订日起12个月内完成证券监管机构关于本次增资的批复或备案。

  由于本次增资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万和证券已按增资协议的约定退还增资款人民币9.5亿元以及相关利息。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已收到上述款项。

  考虑到万和证券已全数退还的增资款人民币9.5亿元以及相关利息,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终止投资万和证券将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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