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1-052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
2021年8月2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696号)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345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696号),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345号),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公司将综合市场行情和自身财务情况,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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