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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265,9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05,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04,060,900.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0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204,060,9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制定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18年9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 6 月 30 日,各募投项目尚未开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24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热电集团”)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业务的实际需要,预计需增加2021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金额26,875.31万元,增加后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金额70,466.82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陆舞鹄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将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均属日常经营所需,将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金额为不含税关联交易金额。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虞杭协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持有上虞杭协40%股份。因此,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虞杭协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虞杭协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华丰为本公司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因此,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与浙江华丰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华丰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或劳务提供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符合各方经营发生的需要。

  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5011         公司简称:杭州热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1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1.8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26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 年 8 月 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恒、林伟、戴梦华、陈臻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陆舞鹄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以股东大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605011    公告编号:2021-02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0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529号江南星座2幢1单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0日

  至2021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8月 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均已于 2021 年 8月 26 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

  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

  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下午15: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9:00-15: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529号江南星座2幢1单元。

  联系人:赵振华

  电话:0571—88190017

  邮箱:hzrdjt@hzrdjt.com

  邮政编码:310051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2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401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3,356,1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4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品种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计划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情况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8月25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现金管理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27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1年8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利华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22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6,332,306.50 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2,018,000.00 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所作出的。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审议程序的规定,既考虑了公司的当期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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