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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9版)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11版)

  

  (上接C9版)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1年8月26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投资者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21年9月1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佣金费率为0.5%),资金应于2021年9月1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网下投资者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9月3日(T+4日)刊登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及时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4)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9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00,774.5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7,171.45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93,603.05万元。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8月20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T-3日)的9:30-15:00。截至2021年8月25日(T-3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申购平台共收到47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682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5.00元/股- 140.56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8,913,570万股。配售对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共有4家投资者管理的4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的核查材料,有2家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为《管理办法》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共计剔除6家投资者管理的6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070万股。具体名单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共有470家投资者管理的10,676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报价区间为5.00元/股- 140.56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8,908,500万股,申购倍数为4,385.40倍。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即上述无效报价)后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剩余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8.50元/股(不含38.5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8.50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470万股(不含47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8.50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47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2021年8月25日14:59:37.487(不含2021年8月25日14:59:37.487)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以上过程总共剔除1,200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890,9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8,908,500万股的10.0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89家,配售对象为9,476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8,017,560万股,网下整体申购倍数为3,946.82倍。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及对应的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如下: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下转C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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