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1-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股东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其资产规划需要,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2,7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2%(含本数)股份给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包括嘉实资本嘉臻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嘉实资本嘉臻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同时中原股权与“嘉实资本嘉臻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嘉实资本嘉臻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股份减持,不会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一、 计划实施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中原股权出具的《关于向一致行动人转让部分中铁工业股份完成过户的告知函》,2021年8月26日,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华融国际信托-华融·中原股权中铁工业定增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向一致行动人嘉实资本嘉臻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嘉实资本嘉臻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转让公司股份1,270万股,合计转让公司股份2,540万股,所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

  1.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2.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中原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股份转让计划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中原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和表决权未发生变化。

  3.本次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4.本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中原股权出具的《关于向一致行动人转让部分中铁工业股份完成过户的告知函》;

  2.股权变动证明。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