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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5人,实际参加会议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10:30,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3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由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1条规定,若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因汉富控股前期承诺其与北京泓钧股权转让尾款用于补偿上市公司吴海萌、谢楚安相关仲裁、诉讼的损失,基于汉富控股现状及相关案件实际损失已经产生,公司以汉富控股、北京泓钧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京03民初534号,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目前公司已再次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920万股进入司法拍卖程序。2020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法院公告拍卖暂缓。

  4、2020年11月公司收到汉富控股邮件送达的《关于变更承担全新好诉讼(仲裁)损失承诺的函》,汉富控股未经合规程序取消其前期所作公开承诺,深圳证监局已责令其整改,目前尚未收到汉富控股相关整改措施。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5、经公司与北京泓钧协商,北京泓钧同意以人民币12,000万元的价格回购公司持有宁波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基金的全部合伙份额(即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713.04万元,占合伙企业全部认缴财产份额的8.15%)并签订《回购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截止本报告,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北京泓钧股权回购款200万元,同时北京泓钧函件告知公司剩余部分股权回购款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6、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部分被强制平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强制平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履行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6月16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45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7、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司子公司联合金控就上汽通用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向盐城福德提供汽车融资和汽车销售及服务相关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债务上限为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债务发生期间为2021年8月2日至债权人终止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之日止,担保期间自担保债务发生期间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中首次提款日或者实际发生之日起,至担保债务发生期间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下提供的所有融资中最晚到期的一笔融资到期日后的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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