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1年1月14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继承事项发生权益变动,由盛毓南先生变更为王征先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公司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2021年4月27日,公司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资源融合、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决定建立长期、全面、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签署了《大健康产业合作框架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三)公司收购威宇医疗股权事项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7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盛世达持有威宇医疗的全部30.15%股权、以现金0.60亿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和优先认缴权。此外,长沙文超、新余纳鼎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全部45.23%股权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上市公司。上述交易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控制标的公司76.65%股权,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

  2021年7月20日,盛世达持有威宇医疗的全部30.15%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

  后续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支付股权受让款项及对威宇医疗增资。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9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荣丰控股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于指定媒体的《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8)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7)。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合作协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合作协议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合作协议相关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2)。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0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贾明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荣丰控股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68         股票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2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1年9月13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顶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合作协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1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3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传真:010-51757666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8

  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1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所涉及的大健康产业基金架构及出资方式、运作模式等要素尚未确定,双方将另行协商并签署协议约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本协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协议概述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资源融合、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决定建立长期、全面、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于2021年4月27日签署《大健康产业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西海岸新区管委会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地方政府、产业基金及上市公司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围绕医养载体、医疗器械与功能食品、健康产业服务等重点领域,打造大健康产业集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

  2、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369号

  3、类型:地方政府

  4、关联关系:公司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5、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6、公司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近三年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迁址至青岛西海岸新区,甲方依法依规给予一定期限和范围的优惠政策。

  2、乙方与新区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50亿元人民币(乙方不排除引入其他出资方)。

  3、大健康产业基金主要投向医养载体、医疗器械与功能食品、健康产业服务平台及其他大健康领域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等重点领域。此外,基金架构、出资方式、运作模式等基金要素另行协商并签署协议约定。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协助乙方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2)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协助乙方依法依规办理工商、税务注册、资质获取以及在甲方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土地、规划、环保、消防、安监、建设等相关手续。

  (3)甲方支持乙方项目发展,根据本协议约定给予乙方有关扶持。

  (4)甲方依法依规为乙方提供户籍办理、社会保障等绿色便捷服务工作,完成项目落地相关准备工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将注册地迁址至青岛西海岸新区,6个月内将税收户管地迁址至青岛西海岸新区,且承诺15年内不搬离青岛西海岸新区,不转移核心业务,不改变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纳税纳统义务。确有特殊原因必须搬离的,乙方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

  (2)乙方在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迁址至新区后承诺税收贡献达到(上市公司及相关产业全口径贡献税收):

  a.3年内税收贡献累计达到5亿元人民币;

  b.5年内税收贡献累计达到12亿元人民币;

  c.7年内税收贡献累计达到25亿元人民币;

  d.10年内税收贡献累计达到50亿元人民币。

  (3)乙方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功能,依托上市公司在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基础和领先优势,结合青岛西海岸新区产业优惠政策,孵化和整合相关领域优质项目。

  (4)乙方搭建基金架构,挖掘重点投资标的,统筹开展资本运作,待项目实现稳定运营后,协调上市公司择机退出,实现大健康产业基金的投资闭环,完成产业资产与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甲方对上述事项依法依规予以配合。

  (5)如在签约之日起,青岛西海岸新区3年内出台更优惠的政策,乙方可参照执行更优惠的政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三)政策支持

  1、甲方将依法依规给予乙方各项投资优惠政策。

  2、协助乙方依法依规争取市级奖励政策;甲方协调区市范围内优质企业和项目为基金提供开放投资机会,包括各轮融资及定增额度等;协助乙方统筹调度区内医院、医养机构资源;协调相关高校和职业学院,为乙方发展输送人才;对将劳动关系迁入新区的员工,在住房及人才公寓方面给予支持;甲方积极支持乙方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打造国际化康养示范基地,具体出资方、出资方式、运营模式另行协商并签署协议约定。

  3、协议约定的各项政策、奖励、支持,由甲方全力统筹、协调,以保证、支持乙方项目发展。在乙方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迁址至青岛西海岸新区10年内,乙方享受的所有奖励扶持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纳税实现的区级实得财力部分总额,所有扶持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须按照协议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履行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调整或取消扶持政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先期已给付的扶持资金及办公用房奖补。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可以免除责任;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少对本协议造成的延误或损失。

  3、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因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发生变化导致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五)其他约定

  1、双方承诺,对于由对方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或经声明保密的信息与资料,未经提供方许可,不得披露给第三方。

  2、双方就本协议范围内的具体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授权各自的下属机构就单独事项另行签订具体的实施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对本协议有关事项进行磋商并加以明确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署《合作协议》,有利于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优势,加快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的业务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如后续项目能顺利推进,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投资项目尚未完全确定,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合作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双方拟签订的《合作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