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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电投集团承诺:“一、本单位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保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保证认购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结构化安排等情形。

  二、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间内,本单位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四、本次发行结束后的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会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所持有的本次认购的公司股票,并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关联方具有约束力。本单位及/或本单位控制的关联方如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则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将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长江电力承诺:“一、本单位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保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保证认购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结构化安排等情形。

  二、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间内,本单位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四、本次发行结束后的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会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所持有的本次认购的公司股票,并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关联方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控制的关联方如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则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将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7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发行了2021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券。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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