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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1-083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1-085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1-086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1-084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杜越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已审阅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1-085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1-086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1-086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62号《关于核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李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047,195股,发行价格11.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99.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77,205,752.84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2月2日到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2-00005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为976,799,999.85元(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发行过程中划扣的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部分中介费用)。公司2021年2月2日至6月30日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08,291,608.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9,030,033.50元,差异521,641.65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执行。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21年2月,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小容量注射制剂国际标准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截至2021年6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表(单位:元)所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万元

  

  

  公司代码:600079                                公司简称:人福医药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1-085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要求,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别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定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报表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单位: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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